回复:不論你們是否已婚或是未婚因為他是生父,所以他有權要求部份的監護權,

谢谢老猫的建议,我这几天也确实有很大的心理斗争在要与不要小孩之间。我并不害怕独自去负担抚养这个小孩,我目前年龄已经有36,父母和我的经济能力加起来可以负担以后的生活(只是在香港和国内负担)。考虑去香港生主要是方便我和我父母照顾小孩。在美国我是一个人,和男友妈妈关系不和谐。但是考虑到的是将来这个单亲小孩的成长旅程会和普通人不同。也有考虑是不是可以和这小孩父亲(我男友)和平共处下去。他也表示他会养小孩,只是条件有限就不可能有很好的生活素质给我和小孩在美国。所以我现在正处在两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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