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徒也不知道 教主说的啥,只是觉得 教主 口气很 NB, 就转发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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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在高院”是状语,表达的是起诉发生的地点,这在法律上依然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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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2026 postreply
1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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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是我说的 “高院起诉了川普政府” ? 初中生眼睛也出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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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2026 postreply
1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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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主语是“美国政治经济个体”,这个动作(起诉)发生的地点(高院)依然是法盲级别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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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2026 postreply
10: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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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意思就是 高院里和川教主打官司的主体,跟外国政府没啥必然联系。根本不是起诉的这个动作,初中生,好好审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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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2026 postreply
10: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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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一理屈词穷就只会扣‘教徒’的帽子。 扯第一修正案怎么了?觉得第一修正案好欺负?在美国司法体系下,没有《第一修正案》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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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2026 postreply
10: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