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问AI:其实和谷爱凌的情况一样。

的确非常相似。两者都是在现行法律“不允许双重国籍”“国家荣誉/体育特权”之间寻找平衡的产物,其核心逻辑高度一致:
 
1. 制度层面的“模糊处理”
  • 日本/中国: 两国《国籍法》原则上都不承认双重国籍。
  • 操作共性: 官方在处理这类顶级人才时,往往采用“默认其已做出国籍选择”的行政方式,而不去强制要求其出示另一国国籍的注销证明。这种“不检查、不戳穿”的默契,为运动员保留事实上的双重身份提供了空间。
 
2. “人才特许”的实用主义
  • 利益交换: 运动员获得代表权、商业价值和国家层面的保护;国家获得奥运金牌、国际影响力和民族自豪感。
  • 特权性质: 这种待遇是极少数精英才拥有的。如果是普通民众,在类似情况下往往会被严格要求二选一,甚至在更新护照或入境时面临国籍被注销的风险。
 
3. 应对争议的策略
  • 五十岚/大坂直美: 强调血缘认同(父母是日本人)和对日本文化的尊重,以此在情感上消解法律层面的违和感。
  • 谷爱凌: 强调跨文化桥梁的作用,利用模糊的言辞来应对关于国籍法细节的追问。
 
4. 舆论的反弹
  • 相似的指责: 两者都在各自国内面临“投机主义”的指责。批评者认为他们是根据“哪国待遇好/名额稳”来灵活切换身份。
  • 社会认同: 当他们赢球时,法律争议往往被金牌的光芒掩盖;但一旦表现不佳或涉及敏感社会议题,其“非纯正国籍/身份”就会立刻成为被攻击的靶点。
总结来说: 无论是日本还是中国,这种现象本质上都是法律的刚性在面对人才竞争的灵活性时做出的政治妥协。这确实反映了在全球化背景下,旧有的单一国籍法律框架与现代跨国精英现实之间的深度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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