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理逻辑:《国籍法》第八条规定,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 不承认原则:在实务中,中国政府可以通过“不承认”其外国国籍的方式来解决法律冲突。即在中国境内,政府视其为纯粹的中国公民,不承认其美国护照的法律效力,但这并不强制要求其必须在美方系统内完成弃籍手续。
其实是有模糊空间的,天青说的也有道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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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空间在于中国政府不会强制当事人放弃外国国籍。
-supercs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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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26 postreply
11: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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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只要提到土共政策的无耻和双标就一定会出来洗地的,说起来是个受过教育的人,跪不跪不知道,舔是少不了的。
-Sandcity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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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26 postreply
12:2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