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是有模糊空间的,天青说的也有道理。

来源: 2026-02-11 11:48:2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 法理逻辑《国籍法》第八条规定,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 不承认原则:在实务中,中国政府可以通过“不承认”其外国国籍的方式来解决法律冲突。即在中国境内,政府视其为纯粹的中国公民,不承认其美国护照的法律效力,但这并不强制要求其必须在美方系统内完成弃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