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是有模糊空间的,天青说的也有道理。
来源:
supercs88
于
2026-02-11 11: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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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逻辑
:
《国籍法》第八条
规定,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
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
不承认原则
:在实务中,中国政府可以通过“不承认”其外国国籍的方式来解决法律冲突。即在中国境内,政府视其为
纯粹的中国公民
,不承认其美国护照的法律效力,但这并不强制要求其必须在美方系统内完成弃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