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使用致命武器,需要有 “客观合理原因” (objective reasonable) 而不是主管合理就可以。

本帖于 2026-01-26 17:03:00 时间, 由普通用户 shellz 编辑

只要开枪警官可以证明自己有 客观合理原因,就可以。 也不是他自己认为合理就可以的,比如Ross 警官

击毙Renee 的 第二,第三枪, 就明显缺乏客观合理性 ,因为当时他已在车的侧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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