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阿波利斯 ICE 执法 杀人案的 几点 分析。

1. 假设ICE 亮明执法身份,车辆驾驶者的逃逸 是 非法的。

2.  国土安全部的发言定性 “驾驶者试图撞倒(barrel down) 执法者” 不符合逻辑,因为如果真是这样的话,

    驾驶者应该至少打直 方向盘,甚至略微左转。而当时,驾驶在右转。 她明显在尽量避免撞到执法者。

3. 前方走来的 ICE 执法者如果不跳开,是否会被车辆撞到,不好判断。 开车者的想法是介于 a-b 之间

    a. 我的车也许会撞上他,但他有的时间闪开。

    b. 我的车应该碰不到他 。

    这两种想法,从法律的角度 都是错的,但是否deserve 致命武器,是个问题 。

 

所有跟帖: 

靠谱,标准的三点turn,要右转出去,ICE没权力拘捕公民,她要开车走是她的自由 -randd2000- 给 randd2000 发送悄悄话 randd2000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07/2026 postreply 17:34:57

她右转是因为要顺着路。 要是要撞人的话,就无所谓的顺路了,直接撞,方向就是横着路撞。 她明显的,是要逃走的。 -voiceofme- 给 voiceofme 发送悄悄话 voiceofme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07/2026 postreply 17:37:25

关键车在右转,不是想要 barrel down ICE officer -shellz- 给 shellz 发送悄悄话 shellz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07/2026 postreply 17:40:53

晚了,开枪后才向右转。法庭上绝对是对警方有利的。反之如果先向右转了之后警察开枪,那对警察不利。天青来说说 -ecolio157h7- 给 ecolio157h7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07/2026 postreply 17:40:55

看15-16 秒之间,第一枪之前,车已经明显右转了,这是事实,毫无疑问。 -shellz- 给 shellz 发送悄悄话 shellz 的博客首页 (57 bytes) () 01/07/2026 postreply 17:46:44

楼上诸位大侠,其实这个也不是争论的要点。要点是:车头那个警察不会盯下面的前轮的,他只是看到车向他冲去,所以他有充足的理由 -ecolio157h7- 给 ecolio157h7 发送悄悄话 (256 bytes) () 01/07/2026 postreply 17:51:20

拔枪是可以理解的,但他开三枪的时候已经都是在车的侧方了,这不是自卫,是追杀 -randd2000- 给 randd2000 发送悄悄话 randd2000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07/2026 postreply 17:53:43

如果检察官 认为值得上庭的话,陪审团应该会考虑这一点。 -shellz- 给 shellz 发送悄悄话 shellz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07/2026 postreply 18:00:06

要是警察执法, 只能在后面拉笛追。 不能开枪 -toyota1- 给 toyota1 发送悄悄话 toyota1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07/2026 postreply 17:40:48

好像是的,看过一起案例,警察对逃逸的汽车开枪,打伤了驾驶者,赔了几百万。 -shellz- 给 shellz 发送悄悄话 shellz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07/2026 postreply 17:49:47

鬼扯! -Dotline- 给 Dotline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07/2026 postreply 18: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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