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起加拿大,你就想到是美国的小弟,还有她与英国的母体关系。但实际上,在英国之前,加拿大是法国殖民地,而且很强大哦,根深蒂固。
直到今天。
连Canada这个单词,其实都不是英文,而是法语来的。
早在五百年前就有了。
就在哥伦布发现加勒比之后没几年,法国探险家就到了纽芬兰,不是为鳕鱼,而是为了找黄金和去中国、印度的内陆水道。
以上帝视角看,北美这得天独厚最大的水道,在这儿等着呢,从今天海洋三省大西洋入口,一条加拿大的“长江”、“黄河”,上溯抵达广袤的五大湖。
五大湖自己每个就像大海,水又是相连的,又直通大海。
谁说“上帝独宠美利坚”?我看“上帝尤爱加拿大”。
哥们沿河而上,走到今天魁北克城这个风水宝地,问原住民是哪里,他们说“Kanata”,对了,就是多妹说的村子、村庄、村寨的意思。
原住民那种发音,像日本人似的,不好听,法国人就改成了清脆悦耳的“Canada”。
回到欧洲一说起来,从Canada回来。
想不想去Canada发财啊?
万一真有黄金呢,万一真地翻山越岭,上了又一条大江大河,直通太平洋呢?
结果啥也没找到,却发现了原住民的beaver皮毛。暖和,舒适,做成奢侈品,像东北人人手一貂炫富一样,在欧洲炒作起来,成了继中国丝绸、东印度香料,西印度蔗糖之后,又一暴利商品。
堪比黄金。
和南边老美十三州,多是穷苦农民与原住民争地不同,加拿大这里,法国人是和大家有钱一起赚,你抓beaver我收购,以“加拿大”(魁北克城)为政治中心,蒙特利尔为最大集市,皮毛交易收购站,遍布加拿大河流域及五大湖区。
整个都叫加拿大。
挣钱挣得英国人眼红。也效法,绕过法国人的地盘,北上哈德逊湾,在更偏远的地方,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还是有个法国小年轻,不忘初心。
从原住民那里,听说五大湖南边还有大江大河,南下,上了俄亥俄河,再入密西西比河,直穿墨西哥湾,虽然没到中国,却将密西西比河和俄亥俄河两岸广袤的土地,也纳入了加拿大。
单独叫路易斯安那殖民地。
但这一带,法国人又不能做皮毛,种地的又少,政治中心、人口密集、发展水平高的,还是今魁北克的加拿大。反正在法国人在北美呢,就叫加拿大出海的海洋三省阿卡迪亚,南边今天美国佬的地方路易斯安那,回国呢,你就说一句漂亮话,
都叫
“Canada”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