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e v Wade. 这个话题上,我的理念和右派截然相反。
我知道右派的主要论点,是“我们没有禁止堕胎,我们只是把这个 decision 的决定权,从9个不是公民选出来的人(justicies), 还给了各州的人民群众。这才是真正的民主“。这个论点的核心出发点,我其实是非常认同的。
但我总是看到堕胎案和拥奴案的相似处:决定权还给了各州的人民群众之后,我们知道有些州一定会禁止堕胎的,就像当年南部州一定会拥护奴隶制的。
当我们看到一个符合自己核心理念的决定,会导致一个显然违反核心价值的结果,那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