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是虚构的十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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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菊东篱下999
1.     大哥对事情毫不知情。书中说QJ是从长芳口中得知老三患了白血病,是绝症,而长芳是从在严加湖邮局工作的大哥那里知道这个消息的,因为老三在给勘探队领导打电话时说到自己的病情,被大哥恰好听到。不论故事背景放在什么年代,任何人对自己身边一个风华正茂、年轻英俊的朋友或熟人突然身患绝症,绝对都会震惊不已,唏嘘不已。试想,你可能对身边哪个朋友生了一个小孩,升了一个官,调换了一个单位等不会有太多印象,但是对于一个鲜活的生命顷刻就走向凋谢,绝对不会轻易忘掉。而且,大哥应该是将此事回去告诉了家人,连自己的妹妹都知道了,那么他的妻子余敏,他的父母张村长夫妇肯定都知道了这件事。因为书中说了,老三和他们一家走得很近,张妈妈还将他视为自己的儿子,有什么好吃的都要叫他过来;大姐还暗恋过他一段时间;这些人一旦知道他患病的事情,怎么不会久久陷入哀伤之中呢?然而,纪录片中却说道,张大哥常年在邮局工作,对家里发生的这段“旷世奇恋”一点都不知情。
2.     老三长眠的山楂树。书中和QJ的后记中明确说了就是埋葬在西坪村那颗具有革命象征意义的山楂树之下。从村中口中可以得知,这棵树在村子人心目中很神圣的,因为埋葬了很多**革命烈士。那么,长达十年的文革中,这棵树应该不止一次被大家缅怀,不止被一个人所熟知。稍微找几个在文革年代比较活跃的村民,肯定能知道一些蛛丝马迹,但是很遗憾。之前也有网友说过,在农村下葬一个人是很隆重的事情,至少要放鞭炮,敲锣打鼓这样才能辟邪,老三“因公殉职”,那他们单位的同事肯定知道这回事(文中还说了举行追悼会,如果没有单位和同事,也没有什么好追悼的),即使单位想刻意隐瞒白血病,但是也不会隐瞒老三的病死,可以对外宣布死于其他疾病。死人的事情究竟是纸包不住火的,因为老三还要葬回来,如果说老三借故调走,一直不回来还可能说得通一点;再说,老三出身很好,工作努力,没有理由要把这么一个好同志的葬礼搞得太低调啊。文中也说了,很多人都到了现场,长芳还哭得像一个泪人。那时也不兴拉警戒线,遇到一个葬礼,即使是本村老人过世,周围很多群众都会过去看一看,更何况这么一位“以身殉职,英年早逝”的外地人入葬,估计应该是很多人去围观的。但是现在没有一个人能准确说明当年是否有这么一个葬礼,究竟葬在哪儿。文章发表的时间也很蹊跷,2006年才公开发表,最关键的证人长芳也在那一年撒手人寰了。
3.     QJ的信。后记中说了,QJ出国之后,经常给长芳写信,拜托她给老三扫墓。国外的信邮寄过来,信封上面的地址肯定都是英文,在上世纪90年代的农村妇女,经常会收到国外英文写的信,绝对是一件很稀罕的事情。在农村,一个乡一个村的邮递员通常都是很固定的,如果真有这么一回事,负责送信的邮递员肯定有印象,当然纪录片中没有提到些。而且,长芳经常会收到英文信,她的丈夫,她的儿女会不知道吗?如果说偶然一次收到这样的信件,而长芳也不愿重提往事,家里人不知道还可能;但是经常收到这样的信,想瞒都瞒不住啊;而且她还需要给QJ回信,这样的事情她能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完成吗,很难吧?而且,在20多年中,她就从来没有和丈夫,儿女,朋友提到过这么一段伤心的过去吗?
4.     在西坪村停留的时间。在纪录片中,罗老师向我们展示那个《西坪村村史》,薄薄的小开本,估计最多也就是50页。他们一行人可是有7个人哦,就是学生写手也有4个。4个文笔优美、成绩优秀的学生,从了解村史(无非就是山楂树,革命烈士之类,也不会追溯到民国,清朝之前了)到写成文章,估计也就是半个月能搞定。而文中说了,QJ在那里不仅写了村史,而且给老二编了一件毛衣,做了一双鞋子。手工编织一个成年人的毛衣,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少不了要个8到10天,换算成工作时间至少也要60个工时。那时的QJ,白天要了解村史,要和其他同学讨论,要执笔写文章,还要料理个人生活,还要织毛衣。如果她每天节约2个小时出来,至少要30天才能织完。那个时候还不兴熬夜,农村一向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可能挑灯夜干的。而且,毛线还是QJ从家里回来之后买的,加上她之前呆在那里的时间,算起来QJ应该是在那里呆了2个月左右。这与我从《西坪村村史》的内容评估的工作量有很大的出入,而且,有帖子也说了,采访当年和她一起下乡写村史的同学,她说他们时间安排得很紧,大概就呆了半个月的时间。这么短的时间,QJ怎么就和老三擦出了那么明亮的爱情火花呢?即使有这么一个人存在,最多也就是产生了一点点甜蜜的情愫吧,很难上升到后来老三为QJ“暗中跟踪,天降奇兵,奋不顾身”等狂热的爱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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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军区司令的儿子。这是老三头上最耀眼的光环啊。从老三呆QJ去医院看病的那一场说起。当老三看到JQ的脚底红肿,脚底上面不少被石灰水烫伤的小洞,里面还进了煤渣。于是带她去了一家军区医院,他和当班的医生说了某一个人的名字,于是那个医生便很和蔼的接待了她,我们可以猜想他是说了自己父亲的名字。医院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单位,不像其他部队单位政治性很强。一个基层一线的临床医生,最多的是面对病人,怎么治病,可能知道自己军分区重要领导,军区司令的名字,但是要知道另外一个省的军区司令的名字几乎是不可能的。换成接待他们的是医院院长,还有一点点可能。好比现在湖北某一个县政府的基层工作人员,要他说出湖北省的省长、省委书记名字,他可能知道,但是要他说出其他省的,估计就很难了。要是我是那个医生,某一天突然来了一个年轻人自报家人,且来头很大很远(按照书中描述是另外一个省的军区司令员),又没有证件(老三如果有部队开的什么证件,也就不会找不到招待所要在江边亭子里面过夜了,他一直都不缺钱)我至少是先会惊讶,然后也要请示一下领导,否则为什么无缘无故的相信你啊。所以,老三的原型应该就是宜昌军分区的某个人或某个人的儿子,在看病的时候,他说出的的名字肯定是部队医院职工都很熟悉,就好比说你是某县人民医院的医生,来了一个人说他是县长的儿子,需要看病,这个医生才可能会毫不犹豫的接待。
6.     病情的公布。书中在写QJ与老三再次在医院相见时,老三不经意说漏了嘴:幸亏割了这一刀,医院才后来通知我去检查…。先说说病情,老三割了自己一刀,血流不止,送到医院缝了几针,医生还说凝血机制不好。我在医院工作过,通常一个外伤病人进来包扎伤口,外科医生是不会开血化验的,即使是现在,你如果划了个伤口,医生直接就清洗包扎了。而老三可能是因为政治背景强,或者是因为流血时间太长,他应该是做了一个血常规和凝血时间检查,这两个检测,原理都很简单,时间也不需要很长(半个小时足可以完成),当时是出了化验报告的:血小板有点低,凝血时间过长而已,因为那个时候还不兴凝血因子检测(我可以保证),所以说老三的血化验报告单是当场就出来了,如果是他是某一些白血病,如:如急性粒细胞白血病(最常见的一种),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红细胞白血病等,在血常规检测时立马就可以确定,不需要等到病人离开医院之后再通知他;当然,如果老三当时就抽了骨髓检测,倒是有可能后来通知。但是显然不对。因此,可以断定,老三包扎之后,医院不可能有机会对他的血液进行检验了。而且,这个通知是怎么通知的呢?老三是留了电话号码(几率不大),还是工作地点?如果留一个勘探队的地址,医生会相信吗?血小板有点低是很常见的,和白血病是没有什么必然联系的,比如天气变化,怀孕等都可以导致血小板偏低。医院是不会为了某一个病人检测结果可疑,专门写一个书面的通知给病人的寄过去的。有人说,他是后来换药的时候,再做检测发现的。白血病人虽然凝血功能不好,但是也不是丧失了凝血功能,因为包扎之后,他还给QJ洗了伤口,如果还在流血不止,那纱布早就染红被发现了。换药一般都是2天一次,到了2天之后,他的伤口肯定不流血了,那医生怎么又会有先知先觉的让他继续做检查呢?因此,我认为这个白血病,来得很突兀。
7.     老三最后在医院的时间。从文中多处描述,老三在医院是呆了好几个月。有一次说他就是过春节回了一趟省城老家,然后就回来了,假设过春节的时间在1月底,那么据老三去世的时间也有三个多月。宜昌670医院是一个小医院,突然来了这么一个年轻且有来头的绝症病人,这个消息在那些医护人员中想要封锁也难,因为老三要治疗,他必须接受面对不同的医生和护士。就算是换了别的名字,但是某一天医院来了一个病人,带着保姆,弟弟等人来住院,他那军区司令员的父亲也经常过来,陪护人员阵容庞大,气势不凡。那些小护士们都会非常想看看那个司令员尊容吧,私下里肯定会议论过这个事情吧,就好比某个县政府普通工作人员,突然有机会看到中央首领一样,心情肯定是很激动。而且这么一个重要的病人,医院应该是提供最好的病房,而绝对不会是和其他人共处一室。后来纪实片中说有一个护士对这么一个病人有点印象,是白血病,很年轻,但是只有一个人,住两个人的病房。QJ后记中也说他很少提及自己的病情,倒是还记录了同病室一个小男孩的病情。如果小说的情节真实,老三在去世前的几个月都是在医院度过,那随便找找那个时间段在这个医院工作的医生和护士,应该是可以找到老三的一些信息,但是目前还没有一个人能肯定,或者说能很肯定的证实书中的这段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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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曹大秀的原型。就是那个父亲经常喝酒,想要把曹大秀随便嫁一个人换点酒钱,书中说老三曾经数次接济他们,最后她父亲还要老三娶了他女儿,而曹大秀为了感谢他,经常帮他洗被子等。老三对曹大秀来说不啻于救命恩人,对这么一个恩人,她会没有一点印象吗?曹大秀应该比老三年纪小一点,应该很容易找到,她受了老三那么多的帮助,总不会向张家老二那样在面对记者采访时一概以“不记得了”为理由拒绝吧?
9.     山楂红毛线衣。书中说道,老三给QJ买了红色的毛线衣,但是QJ不敢收,在后记中说,这个毛线在他们最后一次在医院见面的时候,她从医院带走并织成了毛线衣,一直穿了很多年,并带去美国了。老三当时是去住院的,他并不知道JQ会在什么时候来看他,在意识里面他可能从来没有想到JQ会找到医院来看他。他已经先知先觉的买了一段暗红色的布料,要JQ带回去做成衣服。这里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老三非常想念JQ,他随身携带着以前买给她的这团毛线。织过毛衣的人知道,一件成年人的毛衣所需的毛线绕成铅球大的线团都有8个左右,散开就更占地方了。浪漫如老三,住院时带着日记本,JQ的照片是有可能的,但是要带着这么多毛线去医院,有点不可思议。第二种可能就是,JQ回家的那一天,老三自己回了一趟勘探队,把毛线接到了医院。但是老三当时是在医院住院,而且他已经给JQ买了一段新布料,还会特意回去接这个毛线吗?
10.     老三的同事。书中明确记载了,老三在勘探一队,二队,三队都干过,一队和二队的时间可能长一些,而三队是在QJ去八中农场之后调去的。老三长相英俊,爱好文艺,会拉手风琴,而且以前在部队文工团呆过绝对是能歌善舞,性格善良(帮助曹大秀等人),乐于助人,帮别人修钢笔手表等,这么一个小伙子,绝对是非常出众惹人注意的。为什么山楂树这部小说火了这么久,就没有一个以前勘探队的同志站出来,确认一下呢?据我了解,勘探队的工作枯燥,人员也很少调动,很多同事可能是一起工作几年几十年都不变。而且,从年龄来看,这些勘探队的同事年龄都应该在60岁左右,不至于全部都去世或者神志不清吧,为什么就没有一个人能准确说清楚老三的原型呢?当然,如果名字是准确的话,那老三应该还有同学吧?还有亲人吧?现在老三已经成为“情圣”受到无数人的尊敬和爱慕,这些人为什么不能站出来给自己的同事,亲人,朋友一个应有的名分呢??

总之,我并不怀疑现实生活中的熊英女士曾经经历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但是对于老三这个人物,我认为是虚构的。书中老三至少是综合了以下几个人的特点塑造出来的:勘探队的某一个队员,与GJ可能有过一点爱恋,或者GJ对这个队员产生过暗恋;宜昌军分区的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子弟,不知道以什么方式与JQ认识并有过一段感情纠葛;XY后来的老公;或者还有其他人的影子掺杂在一起才塑造出老三这个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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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老三是虚构的十大证据 -留意- 给 留意 发送悄悄话 留意 的博客首页 (1044 bytes) () 11/18/2010 postreply 21:02:56

    不明可责,你的思维很有些问题啊。 -留意- 给 留意 发送悄悄话 留意 的博客首页 (4658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2:21:22

    顶!强顶!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10:48

    矛盾,不光矛盾,还特别矛,特别盾 -留意- 给 留意 发送悄悄话 留意 的博客首页 (39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5:23:00

    十大证据你都不明白,去找艾婆婆吧~~~~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6:05:52

    又开绕啊?问了艾婆婆吗?等ING~~~你的论文写了吗?不会写先好好读读留言GG的哈~~~~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71 bytes) () 11/20/2010 postreply 07:02:38

    老三是有原型的,但是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279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1:34:43

    唔,这个司令员儿子之说,可有根据?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32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1:39:27

    故事而已~~~~~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59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1:46:20

    挑战?什么是挑战,给个定义先.你知道是真人真事就赶紧提证据啊。。。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76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1:54:45

    你认为"司令员儿是真的,艾不是婆婆子只说”有问题,也是个挑战。所以也该提证据。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264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2:08:04

    你绕什么呢?你提出“司令员儿是真的”和“不四艾婆婆”只说,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来!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693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2:36:17

    是啊!你如果痛痛快快的提出你的证据来,还用得着大家陪你绕吗?:)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405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2:53:06

    是啊,你怎么,拾人牙慧到了直接照搬的地步?搬贴是艾婆婆家的特色来的啊?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2:59:12

    你真是呢,拿不出证据来,就只能胡缠蛮搅。。。说问又不问!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31:48

    你什么时候问是你的事。我等你问也不关你的事。。。你的责任就是为你的说法提出证据。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43:40

    你没说法追着我留言GG的力作后面绕什么绕?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47:39

    一直都你追着留言GG和我绕,真不是一般的赖啊你!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4:20:08

    我就是问你要证据,因为留言GG的文章我认为证据确凿了.你挑战但你绕了半天圈子就是不给证据。。。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4:25:47

    请精读我留言GG的论文三遍以上,十大证据有理有力有节!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5:50:29

    你敲的什么神经病问题啊?证据呢?你要提供证据!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0/2010 postreply 07:04:42

    你可以改名叫不明可责了。 -留意- 给 留意 发送悄悄话 留意 的博客首页 (522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2:11:00

    是啊,54岁做婆婆很正常啊!如果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11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2:14:21

    我的意思是说那两个小孩如果是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156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2:40:11

    现在需要你去问艾婆婆拿证据,除非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8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2:45:40

    我说过,你要辩护就不要用遮羞布哈.所以你问不问、什么时候问,关你自己的事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47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2:55:12

    对啊!你积极什么?那么积极怎么不拿出你的证据来?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32:21

    就是你一直在拾人牙慧。。。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4:27:35

    看,你这知傻真忠心啊....还在继续绕。。。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6:06:47

    啊?你什么眼神啊?知傻绕成真傻了啊?艾婆婆给你买保险了吗?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0/2010 postreply 07:06:22

    你关了大家的事,关了我转这个帖子的事。 -留意- 给 留意 发送悄悄话 留意 的博客首页 (851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04:23

    顶正义正气的好哥哥!佩服一个!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07:24

    是啊!那么起劲怎么就不敢拿出证据来说明自己的说法?说问又不问!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33:13

    你就的问题就是想绕又不拿不出证据来说明自己的说法。。。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44:38

    请清楚了你就给人家绕糊涂,怎么说?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4:21:03

    你自己绕的连自己说什么都不知道了,好好读读我留言GG的大作吧,人家是花了时间用了心的.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4:27:03

    只有艾婆婆能跟你说的清了~~~~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6:03:42

    你看你,拜流氓老三的坟拜到魔症了.你跳出来挑战留言GG的十大证据,说你家艾婆婆不是婆婆,证据呢?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0/2010 postreply 07:09:05

    那你的司令儿子证据何来?仅看小说中说是真的就是真的? -留意- 给 留意 发送悄悄话 留意 的博客首页 (407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8:18:20

    回复:我也看了几页这些说法。 -留意- 给 留意 发送悄悄话 留意 的博客首页 (464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2:50:31

    总之快去问啊!能说的上话不容易啊!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2:57:19

    对头!我的问题不关你的事。你还是好好提出你的证据吧。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33:44

    看来明白点了,自己好好想想吧......赶快拿出证据来哈~~~~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4:23:25

    找艾婆婆要证据去啊~~~~那就省了大家的力气也可以杜悠悠之口了啊,何乐而不为呢?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6:05:05

    没错啊,正你自己的说法,当然该由你自己来提出证据啦,快去问艾婆婆啊~~~~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0/2010 postreply 07:10:03

    顶!逻辑清晰,说的明白!才子一枚!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2:56:36

    叫她艾婆婆的依据: -wajome- 给 wajome 发送悄悄话 (4617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20:49

    你是读不懂还是和艾婆婆一样,选择性目盲? -wajome- 给 wajome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32:28

    质疑已经提出来了啊?看不懂啊?找艾婆婆补小学语文课去吧....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46:17

    好好读读我留言GG的大作,不要为绕而绕~~~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4:24:20

    面对有力的十大证据你只有故伎重演的绕了.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6:08:05

    破证据?你的破证据在哪里啊?你的论文在哪里啊?给个链接~~~~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0/2010 postreply 07:11:21

    你能说明能说明几件事吗?快去问啊....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37:31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不是“艾婆婆”之说,可有根据?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96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1:57:58

    是你提的“真司令员儿子和不是艾婆婆”之说,当然该由你来提证据。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2:08:46

    你有没有说这些话请提供证据.耍赖硬凹是你的一贯伎俩.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124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2:24:56

    明明是你说的什么挑战啊,要提供证据.耍赖硬凹的就正是你。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00:59

    是你先挑战的。所以该你拿出证据来。。。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4:21:32

    十大证据还要怎样?你快去问艾婆婆吧~~~~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6:08:55

    你的破证据在哪里啊?你的论文在哪里啊?给个链接~~~~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0/2010 postreply 07:12:10

    十大证据太太太确凿了!顶顶顶!!!!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1:47:27

    这不算什么“证据”,改成“依据、理由”比较贴切一些 -千古一帝- 给 千古一帝 发送悄悄话 千古一帝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2:10:27

    恩恩....那是会比较贴切一些的说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2:16:32

    除了你都明白。。。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4:22:02

    绕傻了啊你?问了艾婆婆没有?希望不要给她夸奖你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14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6:10:04

    你怎么无赖到这个地步?就算披着MJ为自己辩护也不能这样吧?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0/2010 postreply 07:13:18

    支持一下网乐同学。你有这功夫多写些小说吧。咱喜欢看。艾砸米的那些假的太没劲了。 -饼姐姐- 给 饼姐姐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9:18:45

    谢谢饼姐姐.:)))公道自在人心啊.周末愉快,我要去饮早茶了.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0/2010 postreply 07:14:51

    几位太牛了,这楼搭的,都舍不得删了:) -红豆豆- 给 红豆豆 发送悄悄话 红豆豆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0/2010 postreply 00:09:52

    豆豆好!你那篇文章写的真好玩.艾婆婆长的太让我震惊了~~~~~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0/2010 postreply 07: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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