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她艾婆婆的依据:

这些材料是这样的:


1. 2008年,艾米和黄颜在网上宣布,买了房子,贴出自己房子的照片,网友证实,那房子的照片不是2008年购买,而几栋房子之隔,是熊音和李峰联名合买了的一栋房子,在2008年购买,那是那里唯一的2008年交易的房子。


结论:熊音李峰和艾米黄颜重和。


2.熊音在《译林》上联名和人发表过一个译作,那是在《译林》上的熊音唯一的一篇和人联名发表的。这个人就是

李峰。


结论:黄颜,李峰重和。


3.熊音53岁,婆婆级别。

所有跟帖: 

你是读不懂还是和艾婆婆一样,选择性目盲? -wajome- 给 wajome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32:28

质疑已经提出来了啊?看不懂啊?找艾婆婆补小学语文课去吧....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46:17

好好读读我留言GG的大作,不要为绕而绕~~~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4:24:20

面对有力的十大证据你只有故伎重演的绕了.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6:08:05

破证据?你的破证据在哪里啊?你的论文在哪里啊?给个链接~~~~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0/2010 postreply 07:11:21

你能说明能说明几件事吗?快去问啊.... -网乐- 给 网乐 发送悄悄话 网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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