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小说观念
现代学术史上,《搜神记》和《世说新语》一直被当成六朝志怪小说与志人小说的代表。《搜神记》二十卷共四百六十余则故事,其中有前代典籍可据,或有当代及稍后其他着作可资相互参证者,竟占十分之八、九。” 由于讲求资料的信而有征,《搜神记》的内容往往被人当成史料,具有了补充正史的重要作用。
干宝自序虽然也强调《搜神记》的真实性,但也说不可能完全真实。艺术想象与细节虚构,使《搜神记》具有了“游心寓目”的文学魅力。史学夹杂虚构成分,也是六朝志怪之书的共同特征 ,如魏文帝作《列异》记鬼物奇怪之事,嵇康作《高士传》以叙圣贤之风。以史实杂以虚诞怪妄之说,因此《隋志》将六朝志怪之书列入史部。
《世说新语》自其问世,流传至今已有一千五百余年。《隋志》将其录入小说类,《世说新语》和《搜神记》一样,在文体上也体现着文学与历史的交融。 《世说新语》是一部以记人事为主的书。书中涉及人物达一千五百余人,其中有曹操、曹丕、司马氏等帝王;有 王导、谢安、桓温等将相;有阮籍、嵇康等名士;有何晏、王弼、孙绰等清流;有支道林、慧远等高僧;甚至还有班婕妤、谢道蕴等女性,可以说,是一幅生动的人物画卷。这些人物绝大部分活跃在魏晋的历史舞台,是现实中的人,其生活年代和主要生平事迹往往有史可查。这使得《世说新语》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史学的意味。
《世说新语》主要是记人物的逸事传闻,虽不入正史,却能与史书相影。刘孝标为《世说新语》作注,多次引用《晋阳秋》、《续晋阳秋》、 《殷浩别传》等书中的内容,以补充《世说新语》的故事或纠正《世说新语》的不合史实之处,表明在他的心目中,《世说新语》具有史书一样的价值和地位。实际上,《世说新语》一直为治史者所重,是后人了解魏晋社会政治、文学、哲学思潮、时代风尚等方面重要的史料。
《世说新语》表述材料的手法又极具文学性。其记人事,对人物行为举止、言谈笑貌的描写极具个性、神采与风度。说:“王戎有好李,卖之恐人得其种,恒钻其核。”就把王戎铿吝的本性刻画出来。又如记述王澄离京赴任之际,在送别人群的众目睽睽之下,脱衣上树去抓雀子,“神色自若,旁若无人”,显示出王澄的任诞放达。 再如《惑溺》中妇曰:“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把闺房私语写得绘声绘色。
《搜神记》与《世说新语》都体现出文体的驳杂性。六朝时期正是各类文体的蜕变与转折时期,就小说而言,一方面虚构性因素在杂史中得到加强,表现出小说对史书的渗透;另一方面,小说又还没有完全脱离对史书的依赖。刘知几在《史通·采撰》中云: 晋世杂书,谅非一族,若《语林》、《世说》、《幽明录》、《搜神记》之徒,其所载或谈谐小辩,或神鬼怪物。其事非圣,扬雄所不观;其言乱神,宣尼所不语;……虽取悦于小人,终见嗤于君子。 刘知己出于史家的论述恰恰道出了《搜神记》与《世说新语》文史兼容的特性。
《世说新语》是上千余则故事片断的联结,大多没有完整的故事情节,但简约有致、意蕴淳厚。日本学者菅原长亲说:“《世说》之书,玄旨高简,机锋俊拔,寄无穷之意于片语, 包不尽之味于数句。”高僧竺常禅师也说:“片言以核理,只词以状事,体简而意渊,语微而旨远。
《搜神记》的故事,讲究结构布局,叙事中的人物与人物、人物与环境之间往往有着曲折、复杂的关系。而《世说新语》的记人记事,不重视交待时间、地点、环境,不重视事件的全过程,如“谡谡如劲松下风”,“眼灿灿如崖下电”。没有对话,动作,没有出场背景,只是用自然景物作比喻捕捉人物的风采神貌。有时甚至连比喻都不用,如“嵇康身长七尺,风姿特秀”,“周侯说王长史父形貌既伟,雅怀有概”,直接对人物形貌下一断语了事。既没有形貌的具体描述、 景物的呼应衬托,也没有修辞手法的运用。
《世说新语》津津有味地论述神情笑貌,传闻逸事,其中并不都是功臣名将们的赫赫战功或忠臣义士的烈烈操守,相反,更多倒是手执拂麈,口吐玄言,扪虱而谈,辩才无碍。重点展示的是内在的智慧,高超的精神,脱俗的言行,漂亮的风貌。从而形成了一种幽默、诙谐、机智的美学趣味,如《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着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辗之,又不得。嗔甚,复于地取内口中,啮破,即吐之。”通过吃鸡蛋这样一件小事,刻画了王述的急躁性格,读来让人捧腹。再如《刘伶纵酒》:“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短短两句话,显得机智俏皮。
《世说新语》等“志人小说”,显示了文本的 趣味,幽默和愉悦。鲁迅说:“记人间事者已甚古,……若为赏心而作,则实萌芽于魏而盛大于晋,虽不免追随俗尚,或供揣摩,然要为远实用而近娱乐矣。”“远实用而近娱乐”实为中的之论。
何谓“小说”?西方人认为小说是一种虚构性的叙事作品,如韦勒克、沃伦说:“想象性的文学就是小说 (fiction),也就是谎言”,巴尔扎克也把小说称为“庄严的谎话”。都指出了小说文体的虚构性;而作为叙事作品,通常认为“情节”是小说不可或缺的要素,胡适就批评《世说新语》:“虽有剪裁却无结构,故不能称作短篇小说”。 但这些都是一时的小说观念,即不是后现代文学的小说观念,也不是中国古代传统的小说观念。在中国古代,“小说”一词,最早由《庄子·外物》道出:“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这里的“小说”是与大道、大言相对的琐屑浅识之言。其后班固作《汉书》,在《艺文志》中着录“小说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但同时指出:“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认为小说家无甚可观。
班固这段话从两个方面对小说进行了界定,首先从成书过程来看,小说是市井乡野、街头巷尾的谈资、闲话、杂说或异闻被知识分子记录加工而成的一种文体,小说的材料取自日常生活的谈资之类;其次从小说的价值定位来看,它无异于“君子弗为”的“小道”,与治国安邦的大道自然无涉。
在唐代至少是到《隋志》成书之时,人们还是秉承传统的小说观念,也就是说,作品的体式篇幅、材料来源、文学趣味、价值取向几个 方面体现出“小”字,是衡量其是否为小说的主要标准。在中国小说史上,宋元以后随着白话通俗小说的兴起与繁荣,中国传统的小说观念也被讲求情节、虚构、叙事等要素的小说观所取代了。
内容取自周昌梅 :《中国传统小说观念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