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你们有些偷换概念:

本帖于 2010-05-09 13:02:27 时间, 由普通用户 淑女司令 编辑

这里你们有些偷换概念:
首先理解他杀人和赞成杀人不是一回事
其次理解王杀这个显然欺负他的印度人和理解杀随便什么人也不是一回事

没有人说杀人是对的,王自己作为一个受过教育的人,显然知道杀人的后果,对他
自己和对他的家庭。可他还是杀了,因为他已经被逼到一个无法理性的死墙角。

你们诸位都在理性地从道德人文角度居高临下地做事后理性评判与JUDGE他。杀人当
然是错的,这等于没说,他的举动根本就是非理性的

争论的关键是如巴尔和额所说的:理解和明白他如何使自己陷入到一个疯狂状态的
过程,并引以为戒,才对我们都有意义

比如彩云姐上面自己举的例子是她仲裁赢了,而王的例子恰恰是他输了,并且基本
被断绝了生路,要是你也输了会怎么样呢

所有跟帖: 

除了杀人,你还可以选择杀自己。或者高明一点,找工会啊,找律师啊,上街裸奔啊, -烛龙- 给 烛龙 发送悄悄话 烛龙 的博客首页 (26 bytes) () 05/06/2010 postreply 12:11:34

顶!肖申克救牍就学到坚忍+理性,缺一不可。 -白梅格- 给 白梅格 发送悄悄话 白梅格 的博客首页 (26 bytes) () 05/06/2010 postreply 12:19:01

^_^ 谢谢,同感。^_^ -烛龙- 给 烛龙 发送悄悄话 烛龙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6/2010 postreply 12:20:39

不会忍就不要忍,除了杀人,有太多的可以解决问题的办法了。 -烛龙- 给 烛龙 发送悄悄话 烛龙 的博客首页 (588 bytes) () 05/06/2010 postreply 12:41:07

我没有提过一直忍啊忍的啊,我一直认为忍耐是为下一步的解决方案 -烛龙- 给 烛龙 发送悄悄话 烛龙 的博客首页 (250 bytes) () 05/06/2010 postreply 13:00:57

^_^ 握手。 -烛龙- 给 烛龙 发送悄悄话 烛龙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6/2010 postreply 13:07:40

赞成,握手。^_^ -烛龙- 给 烛龙 发送悄悄话 烛龙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6/2010 postreply 12:21:09

回复:这里你们有些偷换概念: -彩云舒- 给 彩云舒 发送悄悄话 彩云舒 的博客首页 (1197 bytes) () 05/06/2010 postreply 17: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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