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解决纠纷这个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心中暗自立下一个目标:就是要在法律分析的时候,追求最完美的逻辑,让人读了找不出一点儿毛病来。
后来时间久了,干了几个案子,发现这仅是个理想, 人类社会很多的不完美存在。 条约也有起草时没考虑周全的漏洞, 人必须得要考虑文字以外的理由来解释文字。比如条约的目的,比如某一种解释如和改变行为者的动机,对整个体制发展未来有什么影响。。。
过于教条地理解和使用以前的判例,很可能会产生违反人心中的公道的结果。正义不全是逻辑的问题,公平的尺度和分寸也要有心中的天平把握。历史上有一派法学家强调这个, 称为自然法学派。
法学哲学神学本为一家,研究圣经对于当个合格的律师也是很有帮助的。这是俺现在正在努力的,也还是万里长征第一步, 学习真理是永无止境的。俺先端正态度,好好学习, 包括从他们这里吸取教训~~~~。
不过,你这些案例也许有相关的案例解决另一个问题。比如第三个案子,也许屋主也告了小偷,解决屋主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