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一个小胖子找组织的故事
经济不景气以来,小胖子苦思苦索如何多挣点钱养家,一次听说了五.毛.党的事儿,心里很激动,自己盘算这个工作很好,敲几下键盘,就是5.毛,以自己这个打字的速度,可以干好几个网站啊,那得挣多少啊? 可是不久马上就愁苦起来,说:“上哪儿去找组织啊?”
前些日子看到有个人在咱们论坛说组织,我真是喜出望外,可找到组织了,于是准备告诉小胖子,可是一想还是问问叫什么组织吧,回答说:“文学城绿色和平组织”, 我又追问了一下“挣钱不挣钱?”说“挣,”还回答说叫找“祂”去要。空头支票啊,这不是诓人吗?没指望了。
后来看见有人刷屏,有人跟了贴,大概看到绿色五.毛组织嗖嗖地挣钱不平衡,说“心里那个羡慕,嫉妒,恨啊!”看来和小胖子有同样想法的人还有啊。
那天一看茶轩有文章说XXX悬赏2000元要采访五.毛,小胖子那个嫉妒啊,后悔啊,为什么没有积极加入呢?不然也可以多挣两千啊?
咳!缘分不到啊,有啥法子。
今天下雨说是辐射雨,小胖子不许我出门,就想干脆看看谷歌怎么说,于是搜索‘五.毛’找到约 1,990,000 条结果,其中维基百科解释最全。原来五.毛就是‘网络评论员’。
网络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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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其他的解释里把商业机构雇用的,专门搞垮其他的竞争对手的人也称五.毛。并有很多犯罪事例,那都是有利益冲突的。所以就看到了下边这篇文章,也搬过来分享。
法学专家:“五.毛.党”看钱发帖害人应究刑责
2010年10月25日 07:53:59 来源: 北京日报 【字号 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蒙牛恶意诽谤案告一段落,涉案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已经被抓。但是,网络公关的乱象仍然引人关注,其中处于利益链末端、看钱发帖的“五.毛.党”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呢?相关专家指出,“五毛党”特别是专门以发帖为生、侵害多人利益的职业“五.毛.党”,如果造成损害严重,要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起诉组织者,也可以起诉发帖的“五.毛.党”。
“五.毛.党”:发完帖子就跑不怕出事
“五.毛.党”就是俗称按照雇主的要求去各个论坛发帖顶帖,每条帖子按两毛到五毛、一元不等收费的网民。
记者从一位做过好多年“五.毛.党”的网络公关人员处得知,“五.毛.党”在网络公关利益链条中处于利益的最低层,也是最关键的一层。
一般情况下,首先是商家找到公关公司,提出要求,比如宣传主题、宣传效果、点击率、回帖数、预算额等。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后,负责网络公关的工作人员将根据客户要求做出一份策划书,具体包括在哪些论坛发帖,找多少人发帖,各自的任务是什么等;之后他再找写手写出帖子内容,并利用固定的QQ群将帖子及分工表发给“五.毛.党”成员。
这些工作人员手里有一份类似“全国TOP200大众论坛”的列表。“五.毛.党”根据自己的任务在不同的论坛发帖,具体分工也很明确,比如由谁发帖、谁2小时后顶帖、谁明天顶帖、谁负责刷流量,看起来像是流水线操作,以确保任务顺利完成。“一般来说,大家都是看钱发帖。”这位工作人员说。
最后,完成发帖任务的“五.毛.党”用一份excel表格把发帖链接提交给组织者,经审理合格后,他们就会拿到工资。正常的“五.毛.党”一般每天能发200至300条帖子,按照每条五毛计算,一天能赚100到150元。
如果发生恶性诽谤事件,被揭穿后怎么办?这位工作人员说,“五.毛.党”都是散布在全国各地,工作地点不同,IP地址也经常变化。即使出事也是组织者被抓,他们发完帖子就跑了,肯定不会有事的。
“五.毛.党”造成损害严重要担刑责
蒙牛恶意诽谤案发生后,也有“五毛党”开始担心,有人在网上发帖询问:“被人雇佣发帖违法吗?”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说,“五毛党”夸大或者捏造事实发帖转帖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商业名誉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具体包括停止侵害、道歉并澄清事实、赔偿损失等;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可能是侮辱罪、诽谤罪,或者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按照刑法规定一般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何种程度达到犯罪,阮齐林认为要考虑两方面因素,包括损害行为后果和发帖数量:如果给受害方造成很大损失可能构成犯罪,比如损失上千万、销量下降、工厂倒闭等严重后果;另一方面,如果“五.毛.党”发帖数量较多,或者干这行时间很长,对多人造成损失也可能构成犯罪。
“五.毛.党”是组织发帖者的共犯。一般在一个案件里面,组织者情节更严重,罪责更大;但是如果是职业“五.毛.党”,谁给钱就帮谁干活儿的这种人判罪也可能较重。
此外,在网络侵权案件中,受害方既可以状告组织发帖者也可以告“五.毛.党”,让双方共同赔偿损失。
实习记者 任敏 RJ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