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观礼:普世的恐惧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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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观礼:普世的恐惧焦虑

 

挥手这次回国,享受了经济发达带来的物质便利,一切盛世的礼数和优惠差不多都经历了。

不过我的心无处着落。

 

盛世里,有无数发生在你身边的无法解释的事情,只有用匪夷所思四个字来形容,它会败坏你的情绪。

 

我经常往返上海苏州两地。现在交通很方便。坐动车,单程只有四十五分钟,车厢也干净宽敞。可是要命的是开车前十五分钟才检票。每次到了检票时间,看啊,人头攒动前拥后挤像逃难的一样。我真不习惯,觉得做人此刻没有了尊严。

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车子是现代化了,方便了,但是人为的服务依然如故没有改变。

这是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情为何没有相应改善?

 

这不,时下又到了春运。春运对返乡的民工简直是一种折磨——人活得毫无尊严可言!对得起这些辛苦了一年、为中国经济打拼基础的民工么?

这是十多年的老问题了。为什么一直得不到改变、甚至改善?

难道国家没有能力改善?那么怎么解释悬浮列车、全国铁路网络飞速发展的事实?

这一类事多的是,随时在发生。

 

回去后朋友亲戚们第一件事基本是说房事,然后去实地参观,看看卧室,看看厨房,再从窗子里看看四周景观,告诉你现在的房价。感觉得到他们的满足和自豪。

有自己的住房,是人生成功、安定的一个基本标志,国外也是,但不是唯一,许多有钱人愿意租房住,最近的例子,脸书的老板刚租下一套住房。

国内的人特别在意住房,这是最大宗最过硬最显眼(这符合国人攀比摆显的习性)的私有财产。拥有私房是中国人的一个人生期愿和心理阀值。经济改革三十年来,经济发达物质变化眼花缭乱,但在基本的人与社会的伦理关系上几乎无所前进,甚至倒退。

人,是国家的人,国家大于个人。

所以除了吃喝玩乐可以为所欲为,物质几乎成为唯一可以表示出强弱、体现人生价值的载体,个人的内核仍然十分渺小。

 

其实,个人是最自由最私有最神圣不可侵犯的主体。房产家业只是这个主体的附加物。可惜国内还不到提倡、实行尊重生命的文明阶段,或者是在界定人格(牵涉到人权概念)时另有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价值观,因此在强调满足温饱的基本诉求下,人的尊严时时受到侵犯、屈辱或者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缺乏法律保障。于是,矗立在水泥森林里的一个单元、一栋独立的豪宅,就成为人格的异化物,成为尊严和不可侵犯的象征。人格物质化。你可以打我耳光,吐我唾沫;我可以没有尊严,放弃尊严,让尊严降格,但不能没有房子和财富。或者,反过来,为了房子和财富,人可以放弃尊严,让尊严降格。

所以,谁要是动了我的房子,那可是要以命相拼的呵,你以为是动奶酪啊?

人和物的关系是倒置的。

 

在此之前,也就是在经济改革之前的三十年里,一切都是公有的,人也是公有物。私有财产代表罪恶,就是人内心的私念也是罪恶,至少是一种对领袖的不忠诚,公开予以批判打击。人完全没有自我,是政治的工具和理念的传达物。

所以一旦可以有能够代表自我、含有安全意义的象征物产生,便成为全社会人士疯狂竞购的现象。房产不仅仅是财产了,有了心理寄托因素。

 

由此可以明白中国人视房产为命根的历史缘由。当然了,从没有到有,已经是质的的飞跃,岂止是量的飞跃。但这不是恩赐,是人们早应该有的。

是党欠人民的。在江湖上混,迟早要还的。不用感恩戴德。

 

先让你穷,再让你疯,最后让你喊妈。

然后呢?

 

不要以为搞定了住房,有了财产,就可以高枕无忧、你的人格的外延就得到保障了,你就无所畏惧了。

首先,每个买过房的中国人都知道,住房有个70年的使用期的契约。且不管70年后是怎么回事。因为国家大于个人,人治大于法制,所以70年后咋回事,解释权肯定是在政府手里。

不少人买了一套两套三套,一栋两栋三栋------原本是留给子孙的财富,到那时可能就是子孙的负担了。

花无百日红,人无百岁好,党的算盘对老百姓历来是很精的,说五十年不变、70年使用期,决不是信口开河。

经济猛冲几十年,一定会有其规律,回旋低沉,70年契约将将到期,重新定游戏规则,于是和土地住房有关的税收就是一大笔经济效益。民脂民膏,再来一遍。

即使这只是一种臆测,但已经成为悬挂在房产主头上的一把达摩克斯剑。住在豪宅里,住在明亮的套房里,人们还是忧心忡忡。有一点私产,在中国,真不容易。根据以往的历史,和目前普遍的仇富心态,以及体制缺陷,做这样的臆测不是无的放矢。

在国内和人们讨论这个问题,几乎99个人最后的态度是:想那么远干吗?70年后谁知道是它妈什么情况。

他们没有答案!不愿做出答案!

历史的压抑禁锢了思维,现实里的享乐是真正能抓得住的东西。

未来和自己无关。代代相传。形成一种文化,融合进国民性里。现在岂止是各扫门前雪了,连后世都不去想它,共产主义要解放全人类的远大胸襟退化了到了这种地步,人哪,这不是堕落?

贪图现世享乐就是盛世里的盛景,是活世绘。

 

现在看来,也许不必等到70年了。形势比人转得快。最近在热传的征收房产税、土地转让所有权等讨论稿试用稿,已经表明党开始在操作这块大饼。这件事的实际意义要看最后的结果如何,但是它至少鲜明地宣示了:

中国人,你有私产,也不见得省心。因为政策一直随形势变幻。所谓几十年不变,其核心意思是要变的意思。时间只是个障眼法。变是实质。

 

我认识一对夫妻,几年前回大陆做二手房投资,买了好几套二手房出租,光租金每月就有2万元,过得很滋润。现在流传的房产税案对这类投资者是不利的。听说,假如定案,接下来就是一波汹涌的离婚潮。你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嘛!

 

这次回国我观察思考了一些问题,试图找到答案。这对我比较重要,想通了,认可了,我是可以做出回国的决定的。

 

但是挥手挟在逃难般涌进检票口的人群中,就有了难民的感受——惶恐,唯恐不及,栖栖惶惶,如丧家之犬奔走于途。多次的难民体验,让我陷入深深思考。

 

人,不是记吃不记打的猪。

难民的感觉存在于历史的淤泥中,与我辈并不陌生。我们都经历过。

出身、政治表现、群众关系、男女关系,都是个人成为难民的因素;检票口设在人生的每一处关口。

人们惶恐,恐惧,谨小慎微。

阶级斗争论是悬挂在每个人头上的达摩克斯剑。

 

现在呢?

这把剑没有了。

真的吗?

 

这次回国,和家母聊天,才知道了她的详细身世。原来她也出身于大户人家,她父亲三兄弟都是读书人,老大在济南教书,学校是山东大学前身的齐鲁大学。只因是家传一贯道坛主,50年代初被下狱,后死在监狱里。他的孙子我的表弟几年前经家母介绍来上海一家公司打工,现在还是单身。和他聊天,我说,你家祖上也是书香门第呐。他说因为家庭成分高,一直抬不起头。他父亲参加过抗美援朝,党员,后来被勒退回家务农。

家母父亲也是一贯道,在乡村里任坛主,后染上烟瘾,败家。八路军来了被镇压。家母那时被邻村熟人家收做童养媳。

后来参加革命。但是有这样的家庭背景,一直得不到信任和提升。及到了掌有一部分人事组织权力(那时是可以决定单位职工的前途出路),反过来对出身不好的同僚下属一概政治歧见,视出身不好者如仇敌,连说话也没好声气。到了文革自然吃足苦头。

家母因出身不好,一颗忠心无处报效,出身是她头上的一把达摩克斯剑。她活在出身的自卑、恐惧阴影里,然后又把这种自卑恐惧转移至和她有一样出身问题的人身上。

这是怎样的人性扭曲啊!

 

有这样一位老右派,文革后平反,反而感恩戴德,于耄瞀之年加入了党,积极活跃比小青年还青春焕发。多年的压制已经使这位老者认为自己真正有罪,右派的名声待遇是他头上一把达摩克斯剑。政治运动把一个人丢进丧失人格的泥沼,心怀恐惧;当把自由尊严还给他时,他就会认为这是一种恩赐,终于有了紧跟形势和归队的资格。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还认为反右是正确的,与后辈争辩往往面红耳赤。

这也是人性扭曲的代表。

 

我还认识一个精英。他出身贫困山区,因家贫几乎失学。好在他遇见一位好老师,自掏腰包负担他的学费才得以继续学习。他也因学业优秀,靠奖学金和各类资助一路读初中、高中、大学,研究生、博士。国内这样情况的人其实很多。他感恩戴德,几乎到了痴愚的程度。每当有什么喜讯,比如奥运、神七升天、纤-20试飞、领导人访美,都要做诗两首,或七律或七绝。每年的1226日,他会再多填一首词,吃一碗长面,向亡灵唠唠叨叨诉说世上一切不平之事,为亡灵的冷遇诉不平,最后唱一曲东方红作罢。贫穷和险恶生存环境是他头上一把达摩克斯剑,他惧怕穷,恐惧低下卑微。谁给他生路,谁就是上帝。

其实生而受教育是天赋人权。他没有想一下:这种贫困对他是多么不公正。谁造成的呢?他没有错,是党欠他的。此生,他奋斗的目标应该是求证公正平等,而不是做抒情诗两首三首。这类诗写得再多,于社会是无益的。

这又是人性扭曲的事例。这类事例枚不胜举。

 

回忆这类往事毕竟不是愉快的事情,在国内现在睁眼闭眼都是快活的乐事。只是难民的遭遇让我情不自禁想起往事,甚至还联系现实,让我悟出一点做国民的门道。

 

在找不出合理的解释之后,我反复思索探究,对上述所谓匪夷所思的事情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让老百姓始终保持在一种栖惶的状态,怀有一种恐惧的心理,他就会对得到的利益格外珍视,对给与他利益的权力主体就越依赖。也就特容易起念感恩。

 

只要人们心怀恐惧、栖惶,焦虑,担心,那把剑就依然高悬于顶。

不过是,这把剑换了名称,不再是阶级斗争,

而是关于金钱、房产、名利地位的达摩克斯剑。

先让他穷,再让他发,然后他自己就疯了、愚了、感恩了。

先让他怕,再让他狂,然后他自己就疯了、愚了、感恩了。

先让他自卑,再给他荣誉,然后他自己就痴了、愚了、感恩了。

殊途同归。这是一个造人的模式。循环往复,造成深远的民族恐惧感。一方面愚昧的感恩;反过来,就是盲目的仇视。我们看到的现实,看到的国民性,不就是这样的吗?

养民如养鸡,不同的蓄养方法,可以造出同一品种的不同成品。我相信,用恐惧模式驯养出来的民众,99%会引向不是刁民就是愚民的成长结果。目前所谓的精英不过是成功了的刁民,北大教授孔庆东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典范。一个人除非有持久超强的悟性,才会摆脱这种结果,成为正常人,殊为不易。

 

以上结论应该和国家至上的理念不相悖。是治国治民的诀窍。

 

不服,那就给出个合理的解释来吧!我愿意接受真理。

 

对比一下美国,虽然在国际上山姆大叔横行霸道多管闲事;但是在国内,对他自己的国民,是真好。所以连那些写诗唱歌的,都不远万里喜欢呆在这儿,做窝蓄栏,繁殖生养,还时不时发乎情,唱支山歌给党听;隔着太平洋,更显着倍儿亲呐。

年轻的时候,心高气傲,总认为世界上都是傻子。现在知道,这世上谁傻呀。

除了唐氏症儿。

 

 

附:最新关于房屋70年之政策规定文件

住宅用地70年大限之惑:最高年限设置初衷存疑

2011013109:23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自相矛盾处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王开 | 上海、北京报道

  土地使用权的70年大限问题,因近日上海市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中的无偿收回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规定再次引发热议。

  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这些规定一度被称为沪版新规,并因其看似与《物权法》有关规定相矛盾而遭受广泛指责。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对此做出了迅速反应。114日消息传出,之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上海规土局就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通知,对报道中颇具争议的土地期满出让人无偿收回内容作出正式回应。

  回应说,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是针对《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第28条的内容,该宗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该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理方式。

  因为《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26条中,有体现《物权法》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相关规定,因此舆论认为规土局的解释应意在说明所谓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出让人无偿收回这样的字眼,其针对的对象不包括住宅用地。

  然而实际情况似与舆论认识不同。在上海市规土局网站上,本刊记者查询到一份涉及亭林镇亭升路东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上,看到该地块土地用途为普通商品房,出让年限为70年,而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则是出让人无偿收回

  这也就意味着,《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26条与该合同的第27条、28条自相矛盾。

  第26条强调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而第27条、28条却在强调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三条看上去属并列关系的条文,究竟应该参照哪一条来执行,并没有明确表述。

 

我们的房子安全

119日,上海市规土局办公室副主任杭燕对本刊记者表示,关于土地到期收回事宜一切以公告为准,不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同时称办公室主任余亮针对舆论质疑,也已做出了回应。

余亮在此前的回应仅仅是再次提起网站公告,解释说上海土地市场近期没有出大政策,无偿收回是针对该宗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后,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而言的。他的回应,并没有消除公众质疑。

人们仍然不明白本该自动续期的住宅土地是不是还要申请续期?如果不需要,为何在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上会有出让人无偿收回的字样

由于出让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出让合同不公开,实际上到期土地究竟该如何处理还是个未解之谜。

土地出让合同对房产消费者来说通常是见不到的,但如果合同内容与相关法律违背,这些内容就没有法律效力。人大法学院副院长、物权法草案专家建议稿起草人之一王轶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不是沪版新规,其依据是2008429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简称08文本)

在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对上述示范文本所做的详解中可以看出,08文本的修订正是基于《物权法》等法律制度的变化,修订目的本质上是为了适应新法的要求。

而在考虑土地使用年期届满处理的约定问题时,国土部门承认该问题比较复杂,既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也关系到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权益

2007830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该法将期限届满的情形分为两大类: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和未申请续期。再将申请续期的分为准予续期和续期未被批准两大类。准予续期的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而未申请续期和续期未被批准的则要收回使用权,至于补偿与否,该法未提及。

 

这与2007101日施行的《物权法》又有出入。《物权法》中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并不要求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

08文本正是基于这两部法律,其第25条到27条,既承认《物权法》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的规定,又采用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分类处理方式。但显然,08文本里面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住宅建设用地。

上海市规土局在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上出现出让人无偿收回的字样,显然不合法。

住宅房存在多久,地的期限就存在多久

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之前,宪法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直持否定态度。

1990年实施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即国务院55号令)中,还规定了出让年限届满,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也由出让方无偿取得。

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那之前并没有把市场经济的因素充分引入土地利用中去。王轶介绍说。而且,虽然出让人无偿收回并取得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但也一定会采用别的方式对使用人进行安置。文献中,这样的例子很多。那个时候都是通过政策,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比如一所大学的土地使用权被无偿收回,其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也会被无偿收回,但政府会通过财政投入的方式在另外的地方重新建起一所大学。

住宅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这一规定的最初来源也是国务院55号令。为什么是70年?即便是物权法草案起草人之一的王轶也并不非常清楚。

目前的一个传说是:70年期限是把土地作为一种资产,考虑其经营、回报情况,并结合国际经验而制定的。另一个说法是与人的寿命长度有关,因为一般中国人的预期寿命是70岁左右。

这一期限限制与房产所有权的永久性形成了一个可预期的冲突,到期土地怎么办?

1994年施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取消了国务院55号令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也由出让方无偿取得的规定,对于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的处理方式强调了提前一年申请续期的方法。

 

而《物权法》更进一步,房地产住宅用地的期限届满以后可以自动续期。且续期没有条件限制,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续。

房子存在多久,地的期限就存在多久。物权法草案起草人之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王利明在《物权法》通过时曾这样公开表示。住宅用地的70年大限似已不再重要。

 

何以保证国不与民争利

七议其稿的《物权法》虽然艰难地写上了自动续期,但到期后,土地使用权如何续期、怎样办理、该不该收费、怎么收费等问题都没有规定细化。

70年大限的概念并没有被完全消除。

中国全面推行住房改革是从1998年开始的,《物权法》起草时,认为今天就来回答五六十年以后的事情并不妥当,很多事情都难预测。何况,该不该收费等问题跟许多配套制度都是密切关联的,比如开征房产税。王轶说,但是,《物权法》贯彻的一个政策是国不与民争利

许多法学家认为,对于老百姓,有关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的细则规定越晚出台越好,因为如果现在就出台细则,立法者往往只能在当下的法律框架下制定。不要忽视地方政府对立法的影响力。王轶说。

刚刚通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就受到了来自地方政府的巨大压力。地方政府通过各种不同渠道发声。比如给一些教授写信等,而且地方官员很多都是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的座谈会,都会有地方政府参加。

现在,地方仍然没有摆脱土地财政,在不减少地方政府事权的情况下,出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的细则规定,恐怕会导致事与愿违的状况。五六十年之后,我们相信地方政府不应该再依赖土地财政了。王轶说。

来源: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1-31/0923219039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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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龙头和五七二位斑竹好.各位好. -挥一挥手- 给 挥一挥手 发送悄悄话 挥一挥手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01/2011 postreply 10:01:31

    问挥手兄好! -龙坡居士- 给 龙坡居士 发送悄悄话 龙坡居士 的博客首页 (61 bytes) () 03/01/2011 postreply 10:48:14

    说到尊严,去国内医院感受最深。。。 -雨前茶- 给 雨前茶 发送悄悄话 (70 bytes) () 03/01/2011 postreply 12:51:23

    好思考。有相同感受,谢谢写出了本人写不出来的感受。问好挥手! -五味七色- 给 五味七色 发送悄悄话 五味七色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01/2011 postreply 14:27:12

    啥时国人懂得民工尊严了,啥时国家就真的发达先进了。 -晓雨1- 给 晓雨1 发送悄悄话 晓雨1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01/2011 postreply 15:05:43

    ‘先让你穷,再让你疯,最后让你喊妈。’人为造成的极度物质和精神的贫困是罪恶。后遗症 -十月丽人- 给 十月丽人 发送悄悄话 十月丽人 的博客首页 (135 bytes) () 03/01/2011 postreply 15:53:52

    顶挥兄的思考和好文! -史迷- 给 史迷 发送悄悄话 史迷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01/2011 postreply 17:59:02

    人人心中所有,笔下所无!挥兄好思考。 -神在阿堵中- 给 神在阿堵中 发送悄悄话 神在阿堵中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01/2011 postreply 22:42:08

    谢谢各位了.在下不一一回帖了.大家愉快. -挥一挥手- 给 挥一挥手 发送悄悄话 挥一挥手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02/2011 postreply 07:12:17

    其实焦虑也没用。当你对自己的生命都无法控制的时候,明天和70年一样是未知数。 -加州花坊- 给 加州花坊 发送悄悄话 加州花坊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02/2011 postreply 08:26:42

    你这次回去,呆这么久,搞了不少社会调查呀:) -野狼嚎- 给 野狼嚎 发送悄悄话 野狼嚎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03/2011 postreply 12:42:24

    好深刻的认识!尖锐的思想戳破人性的浮躁和社会虚伪的皮囊! -夜月飞花- 给 夜月飞花 发送悄悄话 夜月飞花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03/2011 postreply 17: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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