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指责他人,他们也没有违法。但我以为这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是人性的反应。正常的人性在灾难面前不会表达出喜庆欢乐。虽然报纸没有权利私自决定国哀,但我觉得这样的悲剧用国哀的方式表达是不过分的,不管政府有没有制定国哀日,不让降半旗还不能改版面了?如果不是把广告费看得更重要的话。
我只能想到把版面改称黑色,或是把广告移到第二版(同时给商家作一定补偿),再次,也可以头版干脆不报道,不提大火(同意没有必要跟风)。反正把这两样放在一起叫人心里不舒服。我想报社的专业人员一定有能力处理的更好,如果他们有一点悲天悯人的情怀。所以,这个问题不在于有没有‘错’,是有没有彰显人性。
也许我的要求太高了,不过不是我一个人,你可以看到国内不少网民都对钱江的做法表示了不满。同样是外地报纸,山东的就不一样,虽然也有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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