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找的还要把老板拉下水,诬告罪成立,

本帖于 2010-07-07 12:14:11 时间, 由普通用户 五味七色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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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自己诬告自己,法院不予立案。 -龙坡居士- 给 龙坡居士 发送悄悄话 龙坡居士 的博客首页 (33 bytes) () 07/02/2010 postreply 10:09:02

俺苦命呀,大哥长周末愉快。继续接受周扒皮的剥削。 -晓雨1- 给 晓雨1 发送悄悄话 晓雨1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2/2010 postreply 1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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