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次仔细读了王友琴的文章--对凶手的审判--

本帖于 2010-03-02 12:25:33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回答: 再看看另外的文章?江上一郎2009-07-30 20:49:51

并不是个人的报复.如果凶手得不到应得的惩罚--法制社会永远是空中阁楼--犯法者只要怪罪制度--就可以推卸罪行?不错--未满18岁的孩子也许可以按法律免于成年人的刑罚---但是,不少红卫兵是成年人--甚至如今都在高高的职位上--如果有血案的话--他们当然欢迎只审讯"老大"就像邓榕不敢写出自己的中学一样--好多双手有鲜血的凶手---正等着拥抱王友琴呢.

学学犹太人吧--他么能够得到世人的尊重--其中原因之一是至今--他们还在追踪逃到世界各地的战犯!

所有跟帖: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