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样的新有什么用?发在这里有何意义?中国法院

本帖于 2010-03-02 12:25:33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黑暗人所共知。与其写这样的信,还不如先理清楚自己的思路。你讲的主要问题是: 你母亲与儿媳的财产,及你母亲和和丈夫儿媳的财产纠纷。至于你母亲能否见到孙子,你嫂子是否建立墓碑等等,那都不是法律问题,不要混为一谈。你母亲经常出庭,难道她没请律师吗?很多情况下时律师可以代替出庭。你嫂子不断就相关的问题起诉,似乎是滥用法律程序。你如果有好的律师,应该可以要求法院不予受理。程序都是有时间限制的。不明白为你继父儿媳可以无期限的举证?类似问题,应该请一个律师帮助。中国法律界接近年来变化很大,尤其是北京和上海。有些律师还是有不错的水平。另外,你母亲这样大的年纪,你们也可请律师帮助私了解决。作为子女,不要感情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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