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这个主题是我自创的,我也不太清楚真正的意思是什么。因为:我有很多零散的亮光或观念,可是无法整合一个特定的主题,或者特定的意义。确实具有一种心理过程意义上的【领悟】。我这几个礼拜,从想要探讨神经心理学这种【脑部心理功能神经系统关系】,慢慢地就牵涉到诸如:生理常识,心理学历史,量子力学,数学,概率分布等的学问或知识,甚至还有什么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这等的【系统科学】。所以我只是按照我的理解,而不是按照【现代科学的理解】来重新组合。当然我是看了一系列的网络资料,再来用我所能理解的【简单形式】来加以让你我都明白的
在网络资料上:因为神经系统里面最牵涉到的就是“信息刺激”及其编码方式,而现代科学又有关于【神经信息】的计算方式。所以,在整合了许许多多的神经功能“资料”的时候,我突然知道:现代科学对脑部功能的先进诠释,往往出自于【系统科学】(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理解范围,并且在哲学思想上,由于后现代主义多多少少都是牵涉到科学认识论的,所以具有什么【社会建构主义】。而神经心理学,虽然分为许许多多的派别,虽然对建构主义多多少少不一定完全接受,不过基本上还是遵循着【社会建构主义】的方法论(即使不是认识论)而去研究脑部功能神经系统编码机制。于是既然牵涉到了【神经编码建构主义问题】,那么信息刺激之中的“神经信息计算方式”就是我提早需要的。所以我在网络上最后就寻找到了【信息量】这些资料。虽然我还没有看完我所有的网络资料,不过关于信息量的基本方式,或者跟信息量有关的函数公式就是以下这些:
基本的:
信息量==可能性VS结局:一次选择量
其他的:
选择量==某一集合中的“某一对象”的观控指标测度
(TI==Log2n)
而香农的平均信息量公式乃是:
I(X:Y)==H(X)―H(X〡Y)
也就是:
随机信号比上随机事件的函数,等于【先验熵】减掉【后验熵】
如果配上刚才【信息量—选择量】的公式,那么我就意识到一点:
某一集合==随机事件?
某一对象==随机信号?
若把【熵】变成“概率”,那么
I(信息X:事件Y)==后验概率H(X∣Y)∕先验概率H(X)
除了这些公式性的资料外,我也整理了以下的信息
信息的科学定义:
事物(间歇差异)——》变异度(集合)——》系统(复杂性)
而“复杂性”(系统)还需要考虑:能量(物质)的时空分布微态
以至于——物质态之间的能量时空分布微态∟》概率分布的变动
还有就是我自己整理出来,为了让自己方便那些复杂的数学函数定义的科学理解信息,所“整合”出来的【以下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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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发生意义”(不论是事件,还是集合)都是具有一个命题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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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事件(客观),包含了特定的“模糊集合”,那么:命题就异化成【逻辑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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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的逻辑概率,它本身是求取该事件的客观性的【可信度】,而不是客观性的本质意义或说“直观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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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逻辑概率并不是服务於事件本身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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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逻辑概率的【诚信意义】仅仅局限在语义试验统计的“隶属度”,也就是仅仅按照【语言设计意义上的】统计学形态之逻辑严密度,来决定一个信息之中具有逻辑矩阵的诚信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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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公式为:
Q(模糊逻辑Aj|客观事件Xi)——》命题y==“Xi在Aj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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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客观事件“本身就是”模糊集合,那么
命题Yj(Xi)——》谓词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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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在模糊事件之中,我们只能“描述命题”(谓词Yj(•))也就是寻找【描述】本身的概率数,即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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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公式为:Q(Aj)==ΣP(Xi)Q(Aj|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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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熵之中,逻辑概率就是【分布概率】——因为它是对随机变量的“对应性观控指标”
不过有趣的是,在我这里,发生了。因为当我稍微再查看网络的部分资料的时候,当我差不多已经因为理解而写出了以上的记录之后,我就有一种想法。当时,是新闻报道,报道了关于叙利亚挟持人质恐怖活动这件事。我在马来西亚新闻之中播报了一些【信息】,我就好象是一个孩子似的,想要【现场试验】其中的有趣性。虽然那时候我还不明白以上这些函数公式到底在逻辑以及数学意义上的语言形式,但我还是渴望看看其中的【科学性】是否能够,在我还没有理解清楚的情况下,多一份的科学实验以及科学证伪。于是当我一面听新闻,而一面记载其中对我的神经系统来说可以让我推理探讨的信息之际,我开始整理了以下的【推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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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报信息多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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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分子剿灭恐怖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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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人质死1人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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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政府或高层领袖却要求叙利亚提供准确的情报数据
然后我就没有经过大脑似的,开始【随意对应】我刚才在网络之中所记录下来的科学事实。
随机事件:恐怖分子,人质,武装分子
。。。。。高层机制的介入与外交(角色是?)
随机信息:多重矛盾情报信息,人质死亡或者失踪
先验概率:每一次恐怖活动,都无法获得准确的情报信息
(我会心一笑)
后验概率:高层介入
可是即使我实事求是的【分门别类】,但是,当我重新想要【理解】甚至【计算】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在【信息计算】这一门高深的科学之中有很多漏洞无法让我【顺利通过】(“实验”)。可是更加让我纳闷的就是:从这些只有信息,却不知道【概率】的逻辑情况下,我之前所提取的网络记录有什么意义呢?——换句话说,我们可以以一个非常的逻辑来进行一种对逻辑本身的反逻辑性定义:
所有的公式,或者命题,都是在可以【当作常量的变量下】,
才具有函数直观的意义。对于只有信息数量的资料,根本
不存在着【常量或变量】。
换句话说:公式本身,既不是常量,也不是变量,乃是【随机概率性分布】的。就拿刚才渴望整理新闻意义的信息量来说,即使我不懂得如何进行【数学处理】,但是我还是能够明白其中许多的“一头雾水函数值”。因为不论你如何【设定】某种常量或者“可计算变量”,你始终不晓得以下的【处理性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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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报信息要如何计算?——因为存在着真伪以及“参差”的重叠变量,甚至可以说比【变量】更加微积分意义上的变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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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报之间的矛盾,甚至还是多重矛盾,你要如何进行【逻辑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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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分子与恐怖分子之间的关系,你又要如何超越文字本身那样般【实事求是】的给予一个先验概率或者后验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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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情报矛盾都可以存在着问题,那么23人质死就也需要【重新考虑】——那么任何的考虑,就已经是超越了“常量和变量”的可观可计算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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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政府的介入,只不过是一般的说法,但是实际上介入的情况,我们又怎么能够进行【函数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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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上的这些矛盾,乃是基于这样的命题信息——我们根本不晓得该如何区分:随机信息X,随机事件Y,某一集合意义,集合之中的“某一对象”意义,诚信意义全部都有问题,由命题异化成逻辑概率的途径无从知晓,语义实验统计的隶属度更是变成了一种无稽之谈,而我之前所有所说的【逻辑概率=分布概率】根本是自己的意思,而不是事件本身的命题意思。
总之一句话——所有的信息都不是信息,更不是事件,也没有所谓的【随机性】,或者命题意义等。
当我用新闻的信息传播过程而渴望,按照当前所理解的现代科学最新理论的【计算法】,给予一定的实践意义,但是发现了这种:科学的“无生活性原则”之际,我并不是想要推翻现代科学理论的最新成果。毕竟,如果结合神经心理学,或者说我所自我了解自身的脑加工过程功能性这种意义来说,【科学理论】只不过是脑部功能的一种构造法。是感官又兼具交感对应双重系统所接收的“外部刺激”,在神经系统内部刺激的加工过程之中,所构造出来的一种【脱离生活直观常识】的“理论记忆”。正如数学虽然是从常识直观所取得的抽象,但毕竟在诸如点,线,面,体之意义上,【形态】本身就是一种意识脑功能的构造形式,而不是世界意义上的存在物。于是,我最简单的冲动,或者说【反驳的衍生动机】,乃是为生活寻找一个科学的基础。可以这样说——为科学寻找生活的奇迹。其实,若要解决新闻信息的科学难题,本身既不在于新闻的传播过程,也并不在于科学理论的问题,悖论,矛盾甚至谬论等。其实所有的信息传播,不论起自于新闻本身,或者起自于科学理论,甚至也不论是否因为想要用科学最新原理,来检验【生活信息】的可信度。所有的一切矛盾,除了我自己本身不够专业之外,也是由于我从这场检验中,发现了一个对于科学以及生活之间的冲突所忽略的【盲点】。可是说,是我们这些检验的人,或者渴望检验科学是否客观真实的生活性原则的人,所常常犯下的,却是似乎在历史上没有人想过的一个【哲学盲点】:我们总是将数学形式以及符号形式混为一谈。科学理论发展到爱因斯坦相对论之后的数理构造化科学检验模型,我们已经不知不觉的——将数学的可靠性,和符号的模拟性【共同构造】在一个科学模型之中。就好象,爱因斯坦相对论理论之中的“物理意义以及数学意义之同时性”一样。以至于当我们用科学的眼光来审核宇宙奥秘,自然奥秘的种种的【模糊集合】的时候,忘记了自己的科学眼光,其实已经是【模糊集合】了。我们的科学眼光或者说科学构造,往往是【混沌理论】。我们没有一定的直观意义来审核我们科学研究的【数理物理化,物理数理化】的符号冲突,所可能造就出来的“重叠性双重悖论”。正如,在数学历史上的第一次危机,就是因为人们将无理数【放置在】一条实数系的轴线上,而且还是“静态的轴线”,以至于希腊思想无法解决自身的矛盾一样。同样,我之所以用最新科学理论,渴望检验新闻信息的可信度,却造成了如此矛盾重重的【心理障碍】,其唯一原因只是存在于一个这样的事实——我因为相信科学,却忘记了:数理,与逻辑符号之间的相合性,并不就代表【等量性,等值性,等质性,等量性】,以及:【相关性】。用神经心理学的话来说——数学,是脑功能的一种构造记忆;逻辑,也是脑功能的一种构造记忆,甚至:符号属性,也都是脑功能的一种构造记忆。所以,从这个意义来推论——数理的符号性原则,根本就是脑部加工过程的【三重功能的综合形式】。如此一来,人如果企图用这种【功能加工】的思维产物,意识般地去研究,或者检验任何客观的事实,从根本意义上来说,只不过是【绕梁三日】,牛头不对马嘴(即使在检验的过程之中【偶然地】凑巧跟自己的理论假设相符,甚至等量等值。)
所以如果要让科学最新理论,不是仅仅表现在统计学上,或诸如航空领域,科学实验室,科技领域,资讯领域,研究领域之中。如果要让科学具有生活原则,具有普罗大众的心态,科学就必须寻找回【直观意识】。当然不是我们数学史上最起初的萌芽时期的直观属性,乃是配合神经心理学,再加上一些不完全是科学原则的【哲学解释】,而重新强调直观的神经系统功能性。拿我所检验的例子来说,当我觉得科学无法解决我所渴望的检验的时候,我的脑构造功能神经编码,就似乎为我【编码】了一条开通的路径。当时我在想:为什么一定就要计算?为什么不可以用【纯符号形式】来直观推理一定的原则性结论呢?那时候,我的记忆系统之中,神经系统似乎为我刺激了:【关于神经心理学资料重组】的思维方案。当我重新默想一篇时,我突然就想到——信息本身就没有所谓的数学形式,信息顶多从脑部可理解,可接受的【构造范围】而言,只是具有“符号形式”。而且,脑功能的神经传递速率,简直快到可以忽略不计自身的【信息量】这种复杂的演算形式。而一般的我们意识,即使我已经了解了自身的脑功能之神经编码速率过程,如果我不执着于【精确的判断】,那么我几乎在生活中根本不需要斤斤计较当我的眼睛看到某种刺激的时候,到底要以多快的速度来反映自身的感觉信息,甚至感觉记忆——因为,一切都已经被脑功能加以演绎,加以反应,如同数学公式一样,甚至还比【数学公式】来的快速准确——而这种准确,绝不是科学原理所谓的那种精确性,乃是【直观性】的。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想到如何为我自己的检验模式寻找一个矛盾的出路口了。换句话说:我用【符号】,并且还是“纯符号形式”,来代替我在网络资料中所寻找到的【科学最新理论】的关于信息量计算公理方式。我舍弃了科学理论之中关于数学形式的符号原则,却是采用了我从科学理论中【在透过我的直观意识的脑实用性理解功能构造原则】的符号形态,“挪用进”我心中脑中对于现实人性理解的【推理模式】之中——以至于我的推理模式,就不再是纯粹的心理猜忌或者心理过程,乃是具有【神经构造编码的】记忆功能以及心理直观禅意功能。其实宗教中所谓的【禅意】,并不是指那些只有在禅宗中才具有的方法论,或者认识论。禅意,实际上就是那些内心不肯接受现实的标准,却能诚实自我面对的人,在寻求思想境界的时候,他所谓的思想境界,其实就是:他的脑部功能加工属性对于自身的【构造记忆】不断进行“编码刺激”,以至他的思维模式在整个心理过程之中,不再是停留在【生活直观】里面,乃是:在记忆的重新编码之中【层级化地】构造自身的思想形态模式——从【纯粹的思维模式】直到【另类高级的】思想形态模式,这就是禅宗里面所说的——禅意。也就是说:禅意,从脑加工功能过程来说,它并不是一种特定的宗教形式,更不是所谓的【一种特别思想功能】,或【领悟功能】,好像只有他很特别似的,很高级似的。不——禅意,所到底只不过是每个人的脑部功能之中就存在着的【层级化】思维性构造记忆方式。如果用神经心理学来说:具有禅意的人,他的脑加工过程不是单单承认所接收到的【信息刺激】,还包括:在他愿意重新思考过程之中,通过脑部对自身的【加工过程的功能的反馈形式】,而让脑功能与思考者之间,不是停留在诸如被动—主动,相互关系,从属关系,科学关系,纯直观关系等等。而是【生命活力】在——那个人已经将自身的心理觉悟与他的脑部功能的层级化神经编码【天人合一】了~即使他并未了解脑功能的层级化加工思想表现演绎形式。
于是,我所说的【符号形式】,就不再是逻辑意义上,数学意义上,学术意义上,社会意义上,甚至人所创造出来的一切有形无形的意义上。当我说【用符号形式来代替信息的意义】的时候,乃是指着【脑加工过程的神经编码】这等意义而言的。因为据我所知的:当我们的感官系统,尤其是我们的眼睛,接收了外部刺激信息时,由于我们的环境有肉眼所看不到【能量,辐射】等等“非物质性”的(从我们的肉眼感观甚至直观来说),以至于我们的视觉神经细胞,就不得不将所有的刺激,【透过转换能量属性】而将刺激传送到脑部功能的神经编码加工机制之中。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于我们的脑部功能而言,不论是外部刺激,或者是内部刺激,根本没有符号意义可以去理解。因为脑功能加工过程中,并不是用【符号】(我们的经验或者常识所狭义化的符号理解方式)来“编码”我们所受到的刺激——因为:当我们的视觉神经传导外部信息刺激的时候,从视觉神经传导进入脑部神经感觉处理器的时候,就不再是【原刺激】的符号意义了。因为,我们的感应系统不能完全接收【原原本本的环境刺激】,不能接收:任何物理(即能量,波形式)意义上的刺激元素。在神经编码过程中,外部的刺激源已经不再是原有的刺激源了——乃是包含着脑部物理变化,到化学变化的【脑部刺激处理加工】过程了。用我们一般的话来说,当我们从别人的口里接收到信息的时候,就不再是原来的信息了。我所说的符号,不论从脑部微观来说,还是从脑部对应的外界的宏观角度来说,指的就是这种【脑加工过程】之中的【记忆构造法】,是我们的心理活动与记忆功能之间的【建构机制】。哲学上所说的:建构主义,实用主义,现实主义,保守主义——只不过是我们的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之间的【协商】(神经编码)的。
于是,如果我们是用神经心理学之中的物理变化——》化学变化的:【神经编码过程】这种功能性,当作脑部加工过程的符号性的时候,那么我们根本不需要被束缚于【某种数理科学】理论构造性之中,却能够在某某人脑部构造的科学观察理论之中,就按着自己的脑部加工过程之生活速率,来【检验】那种理论到底是【纯粹的神经编码构造】,是为了自身的层级化功能需要来得出【科学客观性结论】,还是出于自己诚实自己的【神经传递功能】,所构造出来的【理解神经】编码功能。换句话说:如果我们不是让自己任由【神经编码】这种构造性,来编码我们的刺激,使我们在自己的内分泌系统,所具有的神经调控机制之内成为我们自身的思维模式,心理过程——那么,我们就必须明白:【纯粹的神经编码构造】以及【层级化神经编码功能】,对于有自我意识的人来说,就包含着两种不同意义的实用功能~即使我们用的乃是同一个大脑,其神经编码过程只是频率的不同,却没有实质的差异。讲的神话一点——我们的脑功能,可以改造自身原有的脑加工过程。
将我以上的观点,用在我之前的【新闻检验】中。我就可以不必在乎所受到的【信息】本身是对或者错。也不在乎:信息量之间有多少的矛盾冲突,甚至重叠交错。只要我的脑海里知道一件事:现实的本质从来就没有本质,只有人性。然后根据这样的【先验原则】,我自己去寻找【先验概率】:所谓的信息,就是现实与其人性之间的“参差不齐”。当我的神经编码给予我这样的【先验性】,我就不会受制于:【信息量的计算】这种公理专业之中。然后根据这种【参差不齐】此符号形态(作为一种认知功能),我们大概可以推理出以下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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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恐怖活动的挟持人质事件“时不时”(另外一种先验概率)就发生在我们的新闻眼前,然后透过这种先验概率找出【幕后问题】。例如——为什么总是恐怖分子在运作着,而世界各国之中存在着的【情报机关】为什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似的任由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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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这种【幕后问题】背后的“模糊逻辑集合性活动”,我们就能晓得“问题本身,与各国领袖与其幕后情报机构微观逻辑与恐怖分子”等等之间的【现实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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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需要收集资料,但是不必执着于【收集】或【资料】本身。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如果我们诚实的面对自己的作为罪人身份的罪性权势,我就可以从【罪性灵界】而理解了所谓的“恐怖分子”就不再是定义的属性或问题了。因为,现实既然是充满谎言和假想,又是充满逃避和诡诈,那么我们可以说:不该再用【定义】去理解现实,更何况还是只有人性才会有的【现实构造物】。我们只能从【量子现象】(甚至可说是“量子关系”),来理解:人,与事情,与变化(加上变化)之间的【几何形关系】。因为既然“数”本身在文艺复兴之后【加入了“运动”】,而变成了【变量】,然后又是由于曲率空间的发现而演绎成为【微积分】出现了“非欧几何曲率空间”——那么为什么我们在现实经验之中,既然知道【人性】不是一种定义,乃是一种“函数关系”,那为什么从来就没有根据【数学运动变化】的哲学意义(其实应该算作是:“原来就是自然意义”),用函数,或量子力学等等的科学公理意义,【类比般地改造】神经心理学意义。不再用:朴素直观唯物主义的原始哲学意义,来定义【定义】本身;重新“诠释”(注意这词)与神经心理学相应符合的【唯心神经构造】唯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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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神经编码到神经传递,或者说:每一秒钟的神经编码传递方式,本身都是【不同层级的】构造形态,那么为什么我们还要用【定义】这种分割法,静态性来研究诸如人性,社会,信息,甚至“科学研究”呢?——而且很好笑的乃是:我们既然可以从最原始的人那里接受着【自然充满变化】这种哲学原理,那么:为什么我们人类的知识系统,还是那么相信“定义”这种固定性,模式性,结构性,静态性呢?既然我们相信真理是相对的,那么我们为什么还相信定义呢?——理由只有一个:从人性上来说,因为用选择权去理解哲学变化,历史变化;从现实上来说,我们从来不愿意思想,我们只是喜欢自圆其说,喜欢用对自己有利的思想来接受同样对自己有利的思想。如果从神经心理学来说——我们的神经编码既然是构造性,层级性,那么:如果我们的思维仍然相信那种按照近代哲学唯物主义所建构出来的思想史意义上的【直观心理社会学】,那么我们的现实思维模式,现实心理习惯如果因为社会压力及其所构造出来的心理惰性,而造成了自身的愚昧无能的话,那么我们不可以责怪社会的现实残酷及其无能,也不能责怪自己的脑功能并没有给予您机会去【构造】一系列跟“神经心理学”相符应的【思维功能构造化之平等性原则】,反而是我们自己——让自己的脑功能加工过程永远停留在我们自身,那种狂傲自闭的【唯物论直观思维】惰性形态。我们嘴巴常说:世界充满变化,可是我们给予自己的脑功能加工过程一种【抗拒变化】的构造性记忆,以至【我们自己伤害了自己的脑加工过程】
(二)
形式思维与形式原理之间关系的探讨
形式思维,不同于纯粹思辨,也不同于形式逻辑。这是我从爱因斯坦的形式原理构造论之中,【融合了】神经心理学之中所提到的脑加工之耦合意义上的构造编码过程,而联想起来的。这个题目既可以说是一种【随机挪用】,也可以当作另外层次构造的“构造层级化现象”。差别只是在于,如果能够发现:人体奥秘—宇宙奥秘—基督奥秘,这三重奏的内在创造论信仰之基督本质,而且如果能够从此证明,或者说由此【对应出】神存在的神性光辉,那么我的题目,就不再是随机挪用了,乃是——构造化启示层级的终极表现。当然:还没有揭开之前,一切都只不过是一种变数。变数,对,就是变数。任何的理论在还没有得到特定意义之前,理论的前后及其结构,都只能算作是一个相对于真理而言的【变数】。这种变数既可以是变量形式,也可当作是【不是变量形式】。因为任何的真实智慧,在变量之中并不是为了变量本身的本质而自我构造的。乃是【隐藏自己在变量之中】。智慧必须自我隐藏,如同变量又不是变量,使人不会因为自己的感官或者纯粹观念,而自以为义的论断奥秘,并彼此讥笑,学习在【自我变量】之中的谦卑意义我们来一起讨论吧。我希望能和你们讨论。因为我并不仅仅是想要和你们分享我的“奇思异想”,我渴望借助你们的讨论,及其智慧,让你我都能够在交流中,在【启示对话】之中,就如同:文明对话般地【不断的神经系统构造层级化】。你们愿意和我一起讨论吗?并不是借着客观定律,乃是借着:你们脑中固有的【构造形式原理表现】,一同创造出一个全新,却不单单属于我,或者单单属于你们的【心灵革命】,如何?
从探讨或者资料收集以便考察“神经心理学”的脑功能问题之际,我走进了科学,也走进了数学。我从一个纯粹好奇的层面,研究的层面,既然衍生了很多【偶然的巧合】。例如:控制论之中的关于神经编码的耦合形态功能,再到我牵涉了(虽然我还没有阅读相关的网路资料)诸如量子力学之中的各种宏观宇宙问题的数学问题。这两者之间,有一种【同构性】。就是:一个关于微观物理新表现(控制论),一个在微观之中表现出【宏观物质界】新探索,这两者之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似乎可以从一种神经心理学的理论观照,而达到古人对【人体是小宇宙】的物理意义神经学形态之心理综合探讨。又或者,似乎可以从一种【物理意义,其实就是神经心理学的同构作用】这个内在视觉,或者是说“宏观性微观视觉”(智慧),来探讨:人与世界的内在本质作为联系之形式原理问题。可是只可惜的是,当我用我【自身的神经构造系统功能】,来探讨“忽隐忽现思想亮光,又暗昧不明”的时候,我就能发现到学术之间,学科之间所能给予我的【心灵洞察力】非常有限。不过,就在这样的有限之中,我发现了一个非常奇妙的【科学漏洞】,它不足以说明科学的问题,或者说科学的悖论。但是在心灵世界之中,这个漏洞,本身就是一个致命的【自闭症悖论】问题。是一种心灵瞎眼症状的难题,甚至可说是一种【困境】。如同我们罪人常常在神之外被愚昧或虚空(虚空)所捆绑一样。我所纳闷的就是,似乎没有一个科学家,或者数学家,愿意去发现一个在科学观察或者科学研究之中,最最最最最最基本的【如下】形式思维问题:理性与感性之间的数学问题。不论是思辨探讨,或者经验批判探讨,即使是控制论,或者发展到量子力学的科学理论,都免不了:去探索理性与感性之间的内在本质问题。即使很多科学家,未必对哲学有着高度的重视以及浓厚的兴趣。但是很奇怪让我啼笑皆非的【悖论吧】问题,乃是:科学最新理论可以有数学公理的命题问题,也可以从诸如神经传递不连续性充满量子化等等,这种种最新现象来批评唯物直观主义的近代哲学悖论,甚至是从一个我已经皮毛理解而所能接受的【神经构造微观理论物理学基础】(我姑且笼统称之),来直观到,或说构造出一个跟基督信仰创造论有关的【宇宙基督奥秘】,那么为什么任何的科学家,思想家,以及或者说“真心的有心探索者”(其中也包括我这一类流浪在思想旷野之中的小孩),似乎从不愿意在数学意义的科学原理上,去发现【理性与感性之间联系的数学模型】这样重大的科学漏洞,或者说是一种“心灵盲点”(研究心理的障碍吗?!我也不太清楚)呢?人的神经系统耦合状态,既然可以从数学模型的科学实验之中构造出各种的科学理论以及科学发现等等之类的思想形式——那么为什么,就没有人去从同样的“数学模型”去构造出,一个神经系统耦合功能的科学数学原理呢?难道,只有那科学之中的数学构造才是神经编码之中的耦合功能构造状态?科学既然可以解释科学,数学既然可以解释科学,那么:是什么心灵障碍,学术悖论,让我们忘记了用同样的科学原理数学构造模型,来【反馈回归】到:对神经系统编码功能的数学问题构造之形式原理意义呢?这样看来——我们注重自己的价值判断,客观判断,反而在思想史上我们让自己的身体和神经系统走入了迷途,失去了自我观照性内省判断。我们有了科学以及数学的伟大成就,却让我们忘记了自身的【神经系统身份】的形式原理问题。于是我提出了“形式思维”。因为我相信神经编码功能状态之中的自由度,超越度,以及随机性之中的构造曲率度。人如果失去了神经编码形式原理构造功能状态的基础脑加工过程,那么他的一切思想即使非常的经验以及理论,也可以算作是:一种【理论偏见】。因为他忘记了一个不知道是否发现到的一个科学原理问题:理论的规范化,不在于理论形式的本质问题,乃是在于:从一个理论变量发现到自己神经系统变量与其之间的内在同构性。因为,人如果忘记了自己的形式原理,即神经构造意义上的形式原理编码过程,那他的理论观察就是一种逃避自己功能的【跛脚证伪】。理论既然是【人的理论】,那么任何理论,就不能仅仅靠着所谓的【客观的幻想】,而堕入进“自我逃避的客观耦合”之中。如果说,直观唯物主义是谬论的,是自欺欺人的,至少是充满偏见的——那么,诸如控制论,或者是量子力学之中那种因为发现了粒子变动问题与其神经耦合功能,而失去了哲学清心以至哲学混乱的【科学模糊代价】,那么,这些最新理论科学原理,骨子里仍然是一种用“直观唯物”的近代哲学方法论,来调整自己对最新科学原理的哲学认识障碍。在这种障碍下,最新的科学障碍,悄悄就是没有发现到自己内心的【神经编码直观唯物性方法论思想史障碍】。有人说过:问题是旧的,但是方法是新的。可是我倒觉得应该说成是——问题是新的,但是人类解释的方法仍然是【思想史的】,是旧的。几千年来,我们都受制于:希腊古哲学的熏陶,又“混杂着”近代哲学的狭义经验论,以及无法证伪之直观唯物主义色彩,那么:带着这种【古典与现代的混沌理论】去到一个非常微观的宏观本质最新科学之系统理论科学,我们还不会受制于,这种老一辈的方法论基因影响吗?方法论与认识论之间有什么本质不同,在那场思想史斗争之中呢?但是,我就是从神经心理学的【串改机制】之中,因为脱离了学术规划的障碍(是否可以说旁观者清?不止吧),再加上爱因斯坦方法之中所谓的【科学构造法】(但是可惜他本人也不认识自己的脑功能状态),这两者就给予我一个崭新的【科学类比观照点】:形式思维(神经编码功能耦合方式)以及形式原理(科学构造法,简称爱因斯坦方法模式)之间的【同构性】。这样的同构性,不但问题是新的,方法也必须是新的,而且我要说的就是——在认识上也不可以是旧的,即学术的,逻辑上的;乃是【直观—构造】颠覆法。这是我从<美>M.克莱因《古今数学思想》之中的第一册关于希腊数学成就的描述中,透过我的【脑功能构造】重新逻辑演绎他所著录的“数学形式”,及其历史描述中,对自我的解构。于是乎,从结构(思想)上来说,我只不过是挪用了,也就是【为我所用】。但是从解构(直观)上来说,与其说我创新,倒不如说我找到了“证伪潜藏客观性”的基本神经心理形式原理?!于是如果我成功了,并不是我的成功,只不过是我比较喜欢思想罢了,而且还是转来转去自找麻烦的那种思考方式,哈哈。
神经系统,本身就是构成了人的自由度的最大意义。这种自由度,并不是从自由本身来说的,乃是从【变量速率】整个神经心理意义上来说的。所谓的“最大的意义”,仅仅是从【神经编码耦合最大限度】这个功能性而言的。神经系统与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关系】所能够三言两语表达。非常形式化地说:神经编码==自由速率传递功能。自由永远不是一种自由观念,乃是人与神经系统之间的【自我耦合整顿方式】。这种神经系统“机制方式”(耦合整顿方式),人虽无法自我察觉,但不能由此推论到——人只能被动的由神经编码状态来决定自己的认知耦合结构。因为在人与神经编码之间,在神经耦合功能与人的自我映射之间,就是由于存在着:【脑加工过程非连续性量子化现象】,所以我们能够从这种“变量现象”,就得出一个直观性推理证据:人与神经系统动态(或说【内稳态】)之间,存在着一个媒介,那就是“认知结构”。这种媒介状态不是一种中介,乃是神经编码过程中同时存在着的一种由外在感知之人来【自我迁移操作】的信息刺激方式及其选择机制。而由【条件信源】所构成的媒介意义,也就是所内敛着的(选择着的)认知结构,本身就是神经编码在接受人之自我操作的刺激信源下,所传递出来的【编码函数】。换句话说:人与神经编码的从属关系,是以人与接受信源方式之间,也就是人与环境之间的自我认知方式,【所耦合】出来的自我编码主导方式。而人的被动性,只不过是由于“任意”让自己受制于这样的情况:信源刺激编导着由于人自身的愚昧,即不处理神经系统编码内在心理问题而具有的【神经主动性自我心理编码过程】。用我们时常说的话就是:人家说什么你就信,你白痴啊。哈哈。神经系统既然有一个调控机制,就说明人有某种限度的自我判断及其节制的能力。因为人的神经编码机制,并不完全是出于分泌功能系统影响着人的内心瞎眼问题,以及人的冲动无奈状态。也就是说——调控机制本身就是一种人具有自我自由约束“泛滥”(分泌功能)的自由速率。人之所以无法节制自己的冲动或者被骗,或者说【被牵着鼻子走】,仅仅由于是——我们的自我认知或者现实认知经验,仅仅是“唯物的”,直观的。也就是:我们的神经构造方式,乃是经由其他神经编码(刺激条件,或者信源条件)所构造。简单地说,也是我这一篇《信息函数》所要表达的最简单的形式原理——我们并没有自己的形式。我们只是从,一大堆对我们有利的简单形式而【耦合出】一系列不属于我们简单形式的简化形式。我们并不是由于内在的自我认识而自我认知,乃是:由于现实压力所需要而自我被动认知。我们只认识条件,而不认识“形式”,也就是【自己】——我们的条件只不过是人其他条件的神经复制(而不一定是神经编码意义上的编码形式)。每个人都有一个与神经系统耦合相关的“形式原理”。我们的“形式”(原理),我并不仅仅是在谈做人原则的问题。因为,我们实在太多的【做人原则】,是与神经编码耦合毫无关系的。其实,当控制论提到“耦合原则”的时候,它似乎将我们的主动与被动混为一谈。严格来说,按照他们的科学实验,所谓的“耦合”应该准确学术描述成:只是按着我们的自我操作,或自我意识调控,来实践我们对外在环境的【反馈认识】。也就是说,人对【认知耦合】的知识论认识,不能只有耦合的单向直观意义,而必须包含着:【反馈认识】这种主观主动性双重层级化意义。耦合—反馈,这是人主动状态下的正确认知,而不是人被动认知的行为反映,或者说思想反弹——这不是认知,乃是【堕落】。不是结论的,乃是毁谤的。
于是当我们谈论神经系统的各种耦合功能,其实就是在谈论一个形式原理意义上的形式思维。而谈论形式思维或者形式原理,我就必须从一个最基本的数学原理开始。谈论数学不是为了数学本身,乃是为了做一个对比。让神经心理学与数学【耦合出】(我自己的耦合思维)一个生命奥秘的整合形态及其功能过程。也就是说,我们要有正确的认知,就必须有一个正确的自我;要有正确的自我,就必须有一个:整合性的生命探索功能;这样的全新自我必须是一个【耦合思维】。所谓的“耦合思维”,就是基督信仰之中的【安息信心】。因为经上说“心中安静的,就是肉体的生命”。这里的安静,不是安静的定义,而就是一种信心状态,即【安息过程】。简单地说:人没有回归,人就无法【具有耦合思维的】心灵。耦合的心灵,其实就是:人,得以主动态的,真理自由的安息意义。而神经系统之间的耦合功能,与其“形式原理”具有【同构】。同构,是否等于【等价】?这个,就要看看你我对【形式原理】是如何理解,并且如何理解这种【形式原理】在我们的神经系统的同构行为方式。所以这就是我主题“形式原理与形式思维之间关系的探讨”。
在克莱因的《数学思想史》中,我只看希腊数学发展。很多数学问题我无法处理也还未阅读。不过我觉得【够了】。因为,即使一路来的历史我们都对希腊数学的各种问题或漏洞或数学危机等等都有一个认识或者批评,但我们的数理逻辑不得不说,就是从【古希腊逻辑化数学】继承而来的。没有数和几何,我们就没有解析几何,以至于:还有什么【几何空间变换】,诸如曲线速率,微积分,集合公理,群,概率分布,复变函数等等等了。可是无论它们如何【复杂】,都其实是一种人类在探索过程中,经由神经系统的构造性编码,所谓的灵感,而【设计】(操作)出的“形式原理”。可以当作是一种出自于【形式思维】的构造化形式原理。但是即使之间的关系是如下函数映射:
形式思维<――>形式原理
但是这种构造函数,不一定就是说【等价的】。因为数学形式的高度形式化特征,本来就具有一种【超检验】或者【超证伪】的纯粹思维能力,很难用:诸如科学原理来证明对错,或者,分析其功能意义的正确度。所以不论是从价值观,实践意义,或者从功能形态,都不能对数学理论的存在性提供一个方法论上的【检验尺度】(认知)。即使我们可以用其它的理论检验或者数学解析方法来反对某一种的数学公理或者数学逻辑方式,但是理论与理论之间只不过是逻辑问题,而不是一种价值定位问题。于是我们可以这样说:如果,数学的【高度形式化公理】乃是基于人脑的构造性特质,而数学理论之间的“形式公理”都可以在一个共同的【数学发展框架下】并存着彼此的矛盾性,甚至是悖论性,以至于虽然矛盾,而且无法并存一个相容度,但是却能够【共存】在一个“参考定位点”(抽象意义上的,作为一种历史整合上的模型公理而言)——那么,【形式思维】为何就不能够以【人的共存随机性】而“整合出”(虽然未必是相互包容,甚至相互悖论的)一个不同构造意义的形式自我公理呢?为什么构造性这种东西,必须是在一个科学原则下,犹如在一个“身份认同”这种诸如此类的社会认同的多元框架下,去寻找一个属于社会意义上,价值意义上的【判断尺度】呢?人除了判断,除了定位,难道就无法,在构造之中同时为自己提出一个“完全不同本位”的构造性形式原理吗?人的脑功能,难道就无法在心灵深处构造出一个两种甚至多种不同的【自我反馈的形式原理】吗?人能够构造出数学上的不同种类形式原理,但难道就无法构造出属于自己的形式原理多元本位(而不是多元化,或多元化特征)吗?我们从数学公理之中所学习到的,永远只不过是:一种在无形之手的教育机制下,灌输在学生脑海中,以及在科学研究中所遗忘了的学术偏见辖制之中的【公理定位法】,以及【逻辑解构法】。我们在研究中,似乎只是将数学—逻辑—科学原理等等一系列硬梆梆【研究程序】【方法解离程序】当作一种“纯客观标准”或者“纯客观对象”。这样一来,所谓的形式原理,永远只不过是一种脑功能自我调控的【原理偏见】罢了。是一种刻意地对自我形式遗忘的【偏见原理】(神经编码信息压抑的构造偏差过程)。
古代希腊的数学形式,可以算作是一种形式。。。。。的吗?如果我想从自身神经构造内在行为方式而言,作为一种神经心理学意义上的形式原理来说,它就是一种【形式思维的自我同构】心理方式。不过因为我还没有完全仔细理解以及分析克莱因的《数学思想史》四册,所以我只能从我的【逻辑模式】来“解构”。其中我是以欧几里德《几何原本》来开始作为我的解构平台。我的解构就是我的分析,也就是我的耦合认识自我功能。分析如下:第一,我现在才知,欧几里德所谓的【线】,并不是一条直线,乃是指【曲线】。可是,当我从克莱因所摘录的欧几里德的部分定义,定义与定义之间,我看到了一些我不太理解而发现某些问题(对我来说是漏洞或矛盾)的。首先,就是在于定义2所说的“线是没有宽度的长度”。这是直观性的形式思维吗?我用我的【视觉专注】去默想各种可能性的时候,我觉得的基本判断:这种【直观性】是夹杂在,直观意义上和非直观能判断之间的【简单形式】。这种简单形式并不是基于简单的定义,乃是基于“我们无法反驳以提供某种确据的反面理由”。于是,我就开始从神经编码中,重新因为复习(耦合方式)得出一个结论(信息函数):
数学的形式,不是表现在简单的认知上,
乃是建立在【无可反驳的形式思维】上。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简单,就是非直观性的(视觉信息),乃是一种“逻辑直观”(形式思维)。可是我们在听课的时候,人们只是——将明白的直观性和逻辑的直观性混为一谈。所以我们的数学证明,就在这种【混合的不证自明】“未经思想审核”的前提下,不断地只是想要证明前人所谓的直观性数学形式原理。问题是,如果我们的“神经编码构造”乃是基于我们【视觉信源】以外的东西,那么,构造作为一种内在性,就无法用同样的“视觉神经”,来断定脑加工过程内部【形式思维】过程的区分功能。这种区分意义,并非基于我们所理解的逻辑直观性,乃是基于【构造原理】直观性。我这些想法,乃是我从接下来的矛盾发现之中不断地“重构性地认识神经耦合”。克莱因的原文乃是这样:
定义3 一线的两端是点
这定义明确指出,一线或一曲线总是有限长度。《原本》里没有有伸展到无穷远的一根曲线
定义4 直线是同其中各点看齐的线(注译:这也就证明,我们不能单靠视觉信息而自认为欧几里德的【线】就是指直线,或者包含着直线和曲线)
定义5 面只有长度和宽度的那样东西
定义7 平面是与其上直线看齐的那种面
综合以上的摘录中之自我摘录。我发现了一个在逻辑上,形式思维上的定义间性矛盾问题。可以用【自打嘴巴】或【眼睛睁大大】来表现。其实我可以举出一个在以上定义之间“游走”的结构命题。我就假设有一条“线”的长度乃是如下图性:
(电脑无法将我的图片上传。所以我在这里补充:构图形式,乃是一个【弯曲线,以逆向时钟的方向,饶过你们的身体前方,两点的距离是非闭合的,并且有一条直线,指向这条弯曲线之间的“宽度距离”,并以A来表示那条线的变量意义】)
请看看以上的图片那么,从我们现在所能明白的直观性来说,这,是不是一个没有宽度只有长度的曲线呢?可是,这种【没封闭空间】的线性状态,按照欧几里德几何原本所定义的:“一线的两端是点”,那请问你们的直观性,我是否能够表明或者发表意见说没有闭合的线,在两点之间的距离(一个像a字形的
符号标注),在形象上,甚至在形式思维构造上,可以
逻辑地定义为一种【趋近非闭合性宽度的长度线性】
这样的命题意义呢?我们一般人对【宽度】的理解,似乎就是表现在一种定性思维(作为一种固定形象而言)上:
即与长度相互链接成一个点,或交集成点而闭合的
“另类长度”,以至于构成一种【空间几何】状态
可是,如果就连数学里,所强调的直观性,都是一种神经系统的构造过程,都可以按照我所能够认知的区分出“明白的直观性,与逻辑的直观性,是不等价的,也不能是等价的”——那么为什么所谓的宽度,就必须是一种:与长度相合以至于呈现出一个具体的封闭形态,至少是连接形态呢?就像我刚才的构图形式。一个曲线,弯成一种【极限闭合】的“类似宽度”的长度交界(滞留)处,那么这条看起来没有宽度的长度,在两个点【如此相似】的“形式条件”,一个能用逻辑条件来直观的思维构造形式下,为什么就不能将以上那种非闭合型的【两点距离】,当作是一种这个“非闭合曲线”的宽度意义呢?我们中学时代,不是能够,从一条比这曲线更加复杂的【坐标系动态曲线】之中,求取出曲线下方的“面积变量”吗?那么,面积与宽度之间,对于一个曲线速率而言,有什么不同?是否能够鲁莽地定义说:
凡是能够用长度的轨迹变量而构成
一定幅度的非闭合型宽度形态
这种直观构造的形式思维原理呢?看来,我们对宽度的形式化定义,就不能单靠着我们肤浅的【直观意义】这种认知模式来理解的。所谓【宽度】,一个是平面几何意义上的,一个是曲线变动轨迹这等意义上的。一个是常量形式的“状态”,一个是需要计算的,变量形式的“轨迹重构”。也就是说,我们对宽度的直观理解,再也不能用那种【明白的直观与逻辑的直观相混淆】的历史错误,来作为我们的方法论,乃是从——有多少种理论就有多少种思维构造,这个意义上,将宽度暂时区分(按照我所收集到的认知资料构造行为而言):线性上的宽度,以及非线上,或准确地说是【曲线速率上】的。一个是平面上的常量行为表现,一个是空间几何上的变量区域范围。这样的区分,并不是为了给逻辑麻烦,或者为了给逻辑设计一系列的等级机制——乃是为了让自己的形式思维,不会被【纯粹定义】的逻辑常态问题所辖制,所混淆。其实也许你们会批评我说什么,数学的公理,不能够单靠脑部构造就得出一个证明的,它需要某种形式证明。不过,你们忘记了一个前提:我并不是用神经编码来重新构造,乃是从我所发掘的错误中,去“设想”(耦合)一个可以看起来不会造成逻辑难堪的重新定位法——例如将直观性的混淆认知,成功地划分为:【明白的直观性,与逻辑的直观性】。而且你们是否想过,其实,我可以设定一个最基本的【形式原理】来重新“整合”(作为简单发现)这样的一个同构体的系列环扣信息函数。请看以下的“图形整合”
(电脑无法将我的图片上传。所以我在这里补充:
构图形式,乃是一个【大型圆圈,其中有一条线,线上有一点,在中间的点】)
我画以上的粗拙图形,我只是想要你们,不论从视觉信息的直观性,还是从逻辑上的直观性,都可以从神经构造之中,看出一个很奇妙的事实——欧几里德所强调的:诸如,点,线,直线,面,圆,它们在形态上,在直观上,在逻辑上【是同构的】,也就是可以“整合”成一个简单的综合化形式原理;可是在数理意义上,在证明法则上,和在变量数值上,却无法当作是一种【等价关系】。我所证明的步骤,是一个非常不起眼,而且也可以说是未经审核证明形式根据及其过程的信息函数形式法:-
点,动态地可以生成相邻的点
-
数个点的变量构成一个线
-
线(曲线)与直线的区别,不是逻辑的方法,乃是向量的方法
-
从区别之中,透过轨迹的向量度,而【整合】了一个曲线与直线之间相互联系也相关的形态分类
-
但是线与直线,并不是一个对一个对应,也不是相互自我映射的
-
一个曲线可以因为速率或轨迹,而弯曲成一个圆
-
圆形是一个“面”,正如同样的曲线或者不同的曲线,能够构成了不同微分的面或平面
-
面之中可以有一条直线,一条直线上,不论是否有需要有必要,甚至有充分形式的逻辑意义,都可以有一个【点】
-
正如一条直线,既可以画出一个圆形,也可以在直线与圆形之间【同构出】一个三角形一样。
-
一条直线可以是一个点的参考点,也可以是一个圆形的直径形象。
-
正如欧几里德所定义的【平面是与其上直线看齐的那种面】。
-
从这个意义推论或推理(是两种不同意义的形式原理)说:面,或者平面,既可以有长度,也可以有宽度,但也可以“当作”是两者之中的任何一类——或者有长度却不能视为宽度,也可以是视作【由一型“宽度”围绕成的】长度,或者,由长度闭合成的非尺度意义之宽度形式。
以上所有的定理过程,所有的公理形态,都是基于克莱因对希腊思想的这样认识——
作图之限于尺规(作者也注释到:这里的【尺】实际应是
“直边”,应理解为没有刻度的尺度)一事也有各种解释。
希腊人认为直线和圆是基本图形,而直尺和圆规是其具体化。
一个没有刻度,只是强调【直边】的构图形式,永远只不过是根据:直线与圆之间的“尺度配搭”,按照一定的比例而完成的形式原理。也就是说——形式原理,只不过是希腊古人对直线与圆之间无刻度性的作为比例尺度之构图操作过程及其形态,所化作的一种数学理念,以及公理性证明。
我是在彻底反对古人的伟大思想吗?是在修正吗?神经系统与神经系统之间,神经编码与神经编码之间,在构造上,在知识形态上,是没有所谓的【相互奉承】的神经编码方式。那只不过是一种心理作祟。相互奉承,这种东西只不过是在现有的构造上继续在神经编码中另一层级的【构造形式】,作为构造过程而言。我只不过是用我的直观性,也就是:我的神经编码自身的构造原则,来重新整理,我所直观到的【漏洞】。漏洞不是漏洞的定义形式,只不过是相对于我而言。构造本身的神经系统【编码法则】,从来就没有所谓的“漏洞”,只存在着【疏忽】的问题罢了,只存在着类似“斗鸡眼”的狭窄现象罢了。我提出我的修正类型,我通过我的构图方式来表达我的修正类型,只是想要“特意说明”(直观表示)——在我看来,【希腊古图形法则】(我笼统称之他们的数学法则)之中的图形直观意义,已经是完全表达了关于:线,直线,面,平面,点,圆等等【统一形式】了。也就是说,数学空间上的不同意义,只不过是形式思维上,所独立化出来的各种形态理解构造过程。不要忘记一点:古希腊的伟大思想,不在于创造理论,乃是在于它们已经在纯粹抽象思维上,发现了“万物变化”以及直观形式的原理性问题。希腊哲学的信息函数乃是如此:
抽象思维――>形式思维
直观意识――>原理性问题
这一组合的信息函数,其本身的信息函数,或说“总意函数”,简称【独立思考】。所谓的独立思考,它与形式思维模式的形式构造原理“同构”的,这种同构不仅仅我们形式脑海中所“浮现”的两个半圆之间【构合】一个完整的整合形态,乃是不同关系之间以一种【相合关系】,就反映在思维神经的构造原则里面。是这个关系【融合了】第一种定义的相互平行,又是相交的直观结果。就像柏拉图的理念论,将思想的世界,以及知识的世界分割开来,将精神的世界,和生活的世界分离开来一样。只可惜按照神经系统的反馈原理,你如果对神经构造的记忆法则给予太多的【分割性编码】,在人类具有的本性意义上,诸如生活与精神之间,就会在肉体神经的交界处,统合出:一个非常奇怪的行为反馈。正如没有思想的人,就无法得到知识(但是,每个有思想的人又不会是有知识的人),没有生活的人就没有精神,因为没有精神从来就无法生活——这种奇怪的论调,就是希腊哲学的反馈思想的代价,也就是为什么柏拉图的思想著作中,会将他自己的理想国,变成了高低之别的等级王国这一类【悲剧思想】的原因。古希腊人的悲剧意识,仅仅就因为,他们并不了解,自己的神经构造的反馈形式原理。如果我们的形式思维所表达的所谓形式原理,最后会因为反馈形式,而背叛了我们原有的形式思维之中一定内稳态的神经编码构造方式,那么,我们可以说——那个人的形式原理只不过是一种证伪的原理,一个等级化的自欺欺人的思想构造。因为,我们的神经系统常常出卖我们的思维模式,正如我们所自认为的思维模式常常会“埋葬”我们的神经系统一样;同样,一个理论的可行性,不在于理论有多么严肃,或者多么简炼,乃是在于:构造理论背景的那个神经编码过程,是否会:与神经构造加工过程处在于一种【同构原理】之中。人是不可能,在没有经过大脑的情况下,就产生出形式思维的形式原理的同构意义——这就是我的方法论,是对一个理论值之证伪方式的【方法论】。人若自欺欺人,那么,他的理论虽然可以非常【具有构造化严密】,但是它的神经系统以及“他的”神经系统不允许这样的理论欺骗世人。就好象马赫的经验唯心论,就是因为他将可以验证的经验方法,变成了仅仅是靠着视觉信息,以及神经编码的单纯收集资料功能,来判断经验与经验之间的比值问题,所以经验不再是神经编码意义上的经验形态,只不过是他自己个人对神经构造曲解,甚至愚昧认识的神经构造“经验”(方法)原理罢了。而马赫的哲学错误,或者说【哲学偏见】,却与柏拉图哲学的等级构造方式,简直可以说是一种【思想史上的“同构”】。这是历史的巧合吗?还是神经系统编码构造过程在历史上的【耦合性见证】呢?!可是有趣的是,我刚才提到的那种构图方式修正类型的“特意说明”(直观表示),悄悄是从希腊古思想到马赫哲学,若隐若现的,与我接下来所要表明的修正意义,有一种【同构性】。也就是马赫哲学提到的:
对于绝对运动,马赫批判道:“我们实际上只认知到
物体K同A,B,C。。。。的一种关系。如果我们现在
突然想忽略A,B,C。。。。。,而谈论物体K在绝对空间
中的行为,那么,我们就要犯双重错误。首先,,在A,B,
C。。。。。不存在的情况下,我们就不能知道物体K将怎样
行动;其次,我们也就因此而没有任何方法,可用以判断
物体K的行为,并用以验证我们的判断。这样的论断因而
也就没有任何自然科学的意义”“一个物体K的运动总是
只有在相对于别的物体A,B,C。。。。时,才能加以判断”
马赫以上的这种经验哲学论述,多多少少是否与希腊哲学之中的关于“变化理论”的法则相类似,甚至是【同构的】?可是很奇怪的是,马赫所批评的悄悄就是用这种:【万物关系】这种变化理论之中,的【一个环节】,来反对在马赫时代西方世界的“辩证思维模式”。可是很悖论的就是,希腊人提出来的同构性原理的变化理论,却悄悄就是一种纯粹思辨的产物——可以说是,一种在经验基础上构造出来的:【形式原理】。或者说是:一种形式原理之中的经验直观方式。那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思想史是否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就是【形式与经验,变化与构造,理论(思维)与直观(逻辑上的直观)】,这些两者之间是【同构的】?并且并不是同一种等价关系的同构形态,乃是三组相互关系,相互解释,又是相互对照的【同构方程式】?若用我的信息函数来说就是以下的“组合函数方程式”:
-
同构类型一:形式<――>经验
-
同构类型二:变化<――>构造
-
同构类型三:理论<――>直观
-
类型一二三的共同的【同构方程式】:
神经编码(思维)==Σ逻辑直观的形式原理生活法则(物理奥秘)
Σ这个符号既代表了“级数”,但是也代表了我所层级化的符号意义,那就是——对于同一种形式的不同神经编码的【相互联系观照原理】。也就是说:生活在不同的变化(相互联系)中,使到(用马赫哲学的话来说就是)存在性A,B,C。。。。。能够同时相互关照出一个物体K的【自然界耦合的自我功能方式】。何止观照出物体K,不是物体的却存在着的【变量】,也算作是一种“物体”。物体不再是宏观的直观(躯体经验)产权,乃是:微观形式的功能耦合性表态过程(功能性经验,即神经编码经验原理)。
其实这种【组合函数方程式】的论述方式,作为一种:直观了的构造神经编码方法论而言,具有这样的历史意义:
错误的就是正确的,即形式的既可以是合理的,
也可以是“等待证伪的”——历史的原始性,也
就是理论的现代证伪,是后现代之中的控制论形态,
但其实是基督奥秘里的创造论形态功能启示
同构方程式,在神经编码之中可以视为一种【本真的历史方程式】,这里的“历史”等价又同构予【奥秘方程式】,也就是【启示意义上的形式原理】。而所谓的【原始性(历史)—现代意义(理论证伪)】,乃是表示一种函数意义:往往粗拙的错误理论,可以同构予一个经过等价功能的形态化形式原理之耦合属性。看看以下最典型的论述。是摘录自金观涛的《人的哲学——论【科学与理性】的基础》(香港•商务印书馆,1988年出版)的其中页数86一段话:
自从近代科学诞生,科学家意识到为了认识“真理”,
必须区别哪些知识是不可靠的,是个人的偏见,幻觉,
哪些是事实。。。。。。于是为了将观察者从科学事实的描述
中排除出去,以得到一种与观察无关的纯客观,科学理性
主义确立了如下原则:如果某一个科学观察是有效的,那么
对于任何一个合格的科学家,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和金钱设备,
他应该可以重复这一实验,观察到同样的现象,得出同样的
结论。也就是说,科学理性是用排除作为观察者的个人来
证明不依赖于观察者的客观存在。
请你们好好看看以上的近代哲学唯物主义直观原理问题。您们不觉得这样的唯物直观主义,其中其实已经包含着:某种【雏形控制论】的“形式原理问题”么?例如,我彩色的部分,里面所谓的:“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和金钱设备”,这句话本身不就是一种控制论形态吗?而好笑的是,这样一种论调,与马克思主义的某些思想意识是【同构的】,因为它反映了:人的劳动改造了自然属性。那么我们是否能够用信息函数构造这样一组的【理论事实】:
近代唯物主义==控制论操作主义?
操作主义==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控制论?
这里的【等号】,不是指等于,乃是指【同构】,以至于:从神经系统构造原理而言,就是一种【等价】。不同学科意义或者学术形态,只不过是神经编码的不同时态构造理解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反馈到:理论的发展就是回归历史的内涵?还是表达了:历史的混沌就是科学在哲学曲折之中的理论反馈:任何的排斥,就是任何的同构,只要那充足条件(重组条件)是【人忘记了学术与等级】,从而忘记了身份意识等等意义上?于是我要说的乃是:自由是一种形式,因为思想是一种形式。这里的【思想】,不是认识论中的认识意义,思想的定义。思想应该“函数变换”成神经心理学意义上的脑加工过程。也就是说:每个人的神经功能就是思想功能,并从一个【耦合机制】来自我认识的。每一种人的耦合形态,是根据他对自我的认识而对环境进程的【操作主义】。这种操作过程,不能是根据自己的主观意见,也就是自己的强求,乃是从一个【神经耦合健康状态】来确立自己的“环境—思想同构机制”。表现出来的信息函数如下:
认识脑功能——》操作环境的自我认知——》同构实践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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