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人生而平等吗?”有感

本帖于 2012-06-06 22:31:03 时间, 由普通用户 小源 编辑


在文学城读了玄野这篇文章后,引起了一点思考。


文章中提及的问题牵涉到人的个人属性和社会属性两个层面中的四个相关但不相等的概念,即:不同性,公平性,平等性,公正性。


1.    不同性

人有与生俱来的相同性和不同性,与生理条件,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有关。这是客观存在不用细谈,也就是说应该承认不同性。


2.    公平性
个人状况的不同会折射在与人交往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之中。若社会制度和法律的制定兼顾了人的共性和个性差异,有抑制,有弥补,就会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可视为规章制度,法律条文的公平性,合理性,继而才有它的优越性。


3.    平等性
受同一规章制度约束管理的社会群体中的个人应享有同等的基本权利和履行同等的义务责任,这是平等性的主要意义。什么是基本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同的社会群体(如,国家,省,州,特区等等)有被各自认可的定义。


4.    公正性
受同一规章制度约束管理的社会群体中的个人应享有同样的评判标准和管制奖惩方式,这是公正性的主要意义。


对这四个方面的考虑,首先要承认、接受、尊重不同性,不断调整达到公平性,尽力提倡保护平等性,严格监督执行公正性, 才能使社会趋向和谐。

 

原文:http://bbs.wenxuecity.com/teatime/386945.html

所有跟帖: 

嗯,这是一个很有可谈性极强的话题。 -成长- 给 成长 发送悄悄话 成长 的博客首页 (55 bytes) () 06/06/2012 postreply 17:03:04

平等性可否加上人人被造平等呢?(才发现者还有争议) -加州花坊- 给 加州花坊 发送悄悄话 加州花坊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06/2012 postreply 18:46:30

讨论被造是否平等意义不大,因为标准无法确定。 -小源- 给 小源 发送悄悄话 小源 的博客首页 (95 bytes) () 06/06/2012 postreply 20:24:28

能够肯定的和需要承认的是被造者都不同。 -小源- 给 小源 发送悄悄话 小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06/2012 postreply 20:26:02

明白了! -加州花坊- 给 加州花坊 发送悄悄话 加州花坊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06/2012 postreply 21: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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