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人格骚扰-文明上网公约倡议

本帖于 2012-04-06 17:42:49 时间, 由版主 加州花坊 编辑

防止人格骚扰-文明上网公约倡议

当年开始在国际组织工作的时候,刚上班,人事部门发了一大堆材料,包括员工法规,规定每个员工来了以后又什么权利义务,什么情况下有什么样的福利保障,医疗保险,养老金,休假,探亲,孩子的教育经费补贴,等等。

还有一些是提供信息的,比如家庭医生的清单,牙医的地址电话。记得还有一张是如何防止爱滋病,因为这属于当前没有办法治愈的危险流行病,一旦患上,对自己,家人社会都是个大包袱,所以预防的知识很重要。

还有个小册子是关于在工作场合如何处理“骚扰”的。这个单子我已经找不到了,但记得那里有个定义,什么是骚扰?读了一看,原来这个定义不是我们狭义理解的性骚扰,而是工作场合的同事或者上司以一个固定对象为目标,为了自己达到某种目的,对一个员工进行非出于对方自愿的身体或者言语的接触,并且给对方造成身体或者心理上的负面伤害。我的记忆中大致是这样的内容。 如果调查属实,有关人员将受纪律处罚,包括被解雇.

在一个国际组织,大家来自各大洲,不同的文化,习俗,价值体系,没有人能够防止会有些彼此冲突的思想。为了保障每位员工的身心健康,我们都得学会尊重别人的尊严,利益。人和人之间的彼此交往就得有个行为的界限,不能贪婪无度,没有对别人正常需要和人格尊严的敏感,更不能利用自己的官位而不顾别人的尊严损害别人的物质和精神利益。

我当时觉得,这个东西没什么用,我这么成熟的人,什么样人没见过,躲那坏人远点儿不就行了?但是事情不是这么简单,要是你躲他,他不躲你呢?要是他比你官大权重,甚至掌握你的合同续签与否的权利呢?这个世界上人性是很黑暗的,生活已经证明圣经对于人性的评估是符合人的本质的。

果然,我们那里有一位部门的头头据说骚扰本部门一位女士,因为他掌握人家的合同权利,对方敢怒不敢言。但天下事没有不透风的墙,最后还是搞得尽人皆知。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每一次他组织跨部门会议的时候,我也代表我们部门参加过,人家嘴里不说心里都会因为他这个恶劣的行为而看低他的人品同时也看低他的业务水平。后来有段时间,上面也不重视他,把他从一个比较重要的部门调离,给了他一个闲职。终于在下次换大头的时候,他急了,跑到新领导那里以他多年的资历好不容易争取了一个不太重要部门的头头职务。但是,他失去了多数人对他无论是人品还是业务的信任,虽然没有人会嘴上提及此事一个字。这就是不尊重别人,擅权贪心的结果。不知道他明白不明白,即使是藏着掖着的事,即使没有人去告他,他自己的不当行为对他自己也有害处,有后果。有什么好处呢?

现在大家都上网,是不是人与人之间也得有个类似的文明行为规范?

因为名字是假的,就可以换一个一个的马甲,捏造事实达到伤害别人名誉的目的吗?为什么自己做的错事不拿出来晒一晒,专拿别人的,还要用诗人的想象力凭空捏造事实来证明自己伟大别人渺小?为何不把你的真实面目拿出来给人看看,以示对自己说的话负责任呢?你这样做的动机究竟是为什么?看一看那些擅长攻击别人的作者,都是不敢把自己真实面目漏出来给大家看的人。既然要伤害别人攻击别人的人格,你也光明正大一些,让人看看你是谁好不好?

如果是公众人物,或者涉及公共政策的讨论,每个公民都有权利参与讨论,作为公民的一员,行使公民权利。

但是在网络上蒙着面,对别的公民进行不负责任的人格攻击,我建议今后凡是这样做的,请你把自己的真实身份面貌亮出来,让别人也有平等评判你的言行人格的机会,这叫做公平待人。不然你就是个网络上的人格骚扰分子。请你约束自己,少干这样违反公共道德的事。要学会自重和尊重别人,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就是逃脱了人眼,一切事情都逃不出上帝的法眼,咱们还是不要自欺欺人,学会文明上网为好。我尊敬别人,别人也尊敬我,反之亦如是。

当然我这样建议的前提是:我自己首先约束自己。

所有跟帖: 

完全赞成,建议把这个建议提交给网管,由他们裁决,采取适当措施阻止。 -加州花坊- 给 加州花坊 发送悄悄话 加州花坊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6/2012 postreply 07:09:33

sisters, 爱,只有爱,才能够化解一切的一切。 -往事如雪茄- 给 往事如雪茄 发送悄悄话 往事如雪茄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6/2012 postreply 08:41:12

那请你去当这个受害人? 我不应该反对? -苗青青- 给 苗青青 发送悄悄话 苗青青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6/2012 postreply 08:52:13

sister, 你当然不应该反对。多大的害?比十字架可怕么?我愿意,I DO . -往事如雪茄- 给 往事如雪茄 发送悄悄话 往事如雪茄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6/2012 postreply 08:57:55

你愿意纵容人做坏事,我不愿意,我自己的孩子我也会教育她不能作害人的事. -苗青青- 给 苗青青 发送悄悄话 苗青青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6/2012 postreply 08:59:44

amen -往事如雪茄- 给 往事如雪茄 发送悄悄话 往事如雪茄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6/2012 postreply 09:02:10

律师就是律师,公平正义洒满整篇文章。 但理想和现实差距太大,特别是在这网路是 -成长- 给 成长 发送悄悄话 成长 的博客首页 (68 bytes) () 04/06/2012 postreply 13:17:34

紧跟 成长姐姐: 但理想和现实差距太大,特别是在这网路是从自己做起很棒!希望常青的人都能这样。 -SINEAD4273- 给 SINEAD4273 发送悄悄话 SINEAD4273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7/2012 postreply 17:53:28

我会按照青青说的文明上网尊重每个网友的要求努力做好并接受监督 :) -小源- 给 小源 发送悄悄话 小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6/2012 postreply 16:18:59

投一票! -雨前茶- 给 雨前茶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06/2012 postreply 20:28:00

赞同青青真诚、直率的倡议,文明上网!成长姐说得对,只是“理想和现实差距太大, -广陵晓阳- 给 广陵晓阳 发送悄悄话 广陵晓阳 的博客首页 (622 bytes) () 04/06/2012 postreply 21:05:39

不是懦弱,是争辩无益,每个人的成长环境不同,见识不同,我们不能改变他们。 -加州花坊- 给 加州花坊 发送悄悄话 加州花坊 的博客首页 (19 bytes) () 04/06/2012 postreply 23:08:07

谢谢晓阳分享. 不知你主日学孩子们最后的结论是什么? 他们学到的是什么? -苗青青- 给 苗青青 发送悄悄话 苗青青 的博客首页 (418 bytes) () 04/08/2012 postreply 06: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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