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看着长大的一个孩子,普林斯顿毕业,第一次创业集资一千三百万,紧接着第二次创业集资四千万,大概第三年后进了监狱,现在应该已经放出了,据说有关部门对这些集资人监管很严,他们自己的收入非常有限,结果他把自己老婆悄悄弄进公司,开工资一百万,另外用公司的钱给他妈妈(我们也认识)在LA Beverly Hills租了一栋七个房间的豪宅,后被查获并告上法庭。有一个误区,所谓集资四千万并不是人家把四千万放在桌子上随便你花,只是意向投资,比如今后四年如果你公司每年,或者每半年的表现不错,每年给你一千万,你公司的开销都是有人监管的,但是如果不达标,投资人可以随时断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