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四年,现已再婚。但我要支付前婚姻的女儿抚养费。抚养费是按我的收入而定。但我不明白的是:在加州,计算抚养费,是按我自己的收入计算还是按我的家庭收入计算。懂得这方面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谢谢。
请教在加州的儿童抚养费是怎样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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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你的收入,你老婆的收入不算。
-如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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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07 postreply
09: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