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车祸中,我们的车损害最为严重,报废,被我们撞击的车很有意思,只有非常小擦痕,是Tahoe(这就是大车的好处!)我们的车底盘太低。
关于保险的情况是,我们只有责任险。所以自己保险公司态度非常冷漠。
最后结果出来,后面车保险公司对判定的解释是:our position is based on the cumulative results of our investigation. 不肯多提供解释。所谓的cumulative results,就是其他司机证词,警察报告,和车损坏情况。关于警察报告和车损坏情况,我们能有理由argue他们无法下定论是我们责任(中间的疑点非常多,这里就不细说了,之前按照律师建议曾经给警察发过complaint letter, no response),所以我们非常希望了解到对方保险公司是否真的有solid evidence说是我们的责任。所以在这里想请教各位高手,通常保险公司理应提供更具体的解释吗?比如铁定的告诉我们,是人家司机认为的,而不是用一个模棱两可的cumulative,保险公司这样的用词,正常吗?是不是出于保密,都只能这么说?
这是一场发生在一瞬间的车祸,由于没有目的证人,很多事情说不清道不明。我们的很多关于警察报告和车受损情况的疑问也只是疑问,不能说明不是我们的责任。由于我们只有责任险,而且前面车被我们撞得不厉害,所以我们的保险公司是没有motivation去为我们争取的。
我跟律师谈过两次,学校里的免费法律咨询,是学校教授,据说以前为学校做律师的,退休了。律师了解到全部情况后说,连说something is not right,很明显,我们,作为个人跟保险公司抗衡是绝对的劣势。就算是他们没有绝对的证据,也不会让我们赢的:)
这件事情上,实际上,我们已经move on了,在第二次去见律师的时候,我第一句话就跟他说,已经决定放弃了,只是觉得为什么会这样。听完我的讲述,律师建议我上小额法庭,不是为了非要告倒对方保险公司,至少可以subpoena相关证据证人,看对方是否真有证据。
如果对方能明确地说,是谁谁司机认为你们先撞,那我就算了,可能真是我们的责任,但对方用词如此躲避,是否真有问题呢?如果是那样,上小额法庭不见得是坏事,应该是个有趣的经历吧。。在这里,就恳请高手先指点一下啦,看我们这个case该怎么处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