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要打官司,而是警察的笔录是为可能的官司做准备的,evidence不能随便动。

比如警察在犯罪现场搜集到的evidence,要集中到evidence room,要记录谁来拿过。不是所有的证据都会拿到法庭上,也不是所有的案件都会去打官司,但是evidence 管理就是为了万一有官司。90%的案件最后都打不到法庭。但是不等于不好好保管90% evidence。

笔录也是一样。不管最后打不打官司,证据都要为可能的官司保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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