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是从17天之前接续,这是你承认的offical date。这个我说不好是不是保险公司的错误,按理应该从上次expired 日子续,如果又grace period。
另外,一般出事的时候,人不在保险公司名下,保险公司是不受理的,所以同一天但3小时的时间差应该是事后保险公司自己发觉,纠正错误。2万多不应该只有修车,还有保险公司自己的费用吧?看看能不能减免保险公司除了赔车的其他费用。因为如果你不承认我是你的客户,你就不应该替我赔,我自己谈判说不定付得少些。
不知道撞成什么样,现在开始可以咨询一些律师,保证将来人身伤害的赔偿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