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底在一私人停车场不幸在倒车时自己车的右后bumper撞了另一辆车的右前bumper。当时天色很暗,对方的车体是墨绿近乎黑色,并且没有开前灯。我回头看得时候并没有看见这辆车,然后看后视镜往后倒了一点点,就感觉撞上了。我估计当时对方也在往前挪。结果是对方的后撞出了一个小坑,我的后有擦伤。不巧的是当时我在期末考试,忘了续保险,虽然出事后马上就回家续上了。对方当时就叫了警察,但警察说是在私人地面上发生的事,只让我们自己交换信息,他没有做任何纪录。
我的保险公司说我续保险在事发之后,他们不管。对方的车是全保,结果对方的保险公司写信来要求我赔偿,可我认为要赔也应该是双方互相赔偿。可对方的保险公司认为错在我,只应该是我赔偿他们。我认为应该是警察来判定谁对谁错,既然警察当时没有做出任何判定,那起码是双方都有责任,要赔偿也应该是互相的,所以对对方保险公司的信就不加理睬。后来对方的保险公司似乎把这个case转手给了一个Insurance Services 的Subrogation Department,他们就经常给我发信,要求赔偿。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意味着对方的保险公司也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说明责任全在我,所以才会转手给另一家公司?而我是不是可以就这样一直不理他们,或者我再进一步应该是双方互相赔偿?
自己只是一个穷学生,再加上现在又转学到了另一个州,不知道这样拖下去会不会对自己有些什么不利?
非常感谢您的任何建议!
车祸求助-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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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m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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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00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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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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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车祸求助-万分感谢!!!一定要找律师,花钱也值,
-pe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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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00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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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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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00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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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還不如付給對方
-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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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200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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