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回也出过一回车祸,我的责任,对方能走,但上了救护车,以后的事就不知道了,也没人来找我。
一般车祸的责任认定,只是认定由谁的保险公司负责,个人好象不用承担什么责任,你买了保险,就由保险公司负责,一般不会找你麻烦。头大的就是点数要上两个点,保险费就都上涨,得好几年才能降下来。
现在你可能是很多保险公司的抢手货,因为你到了新的公司,你此次事故由旧公司理赔,而你下一年的保险费要比今年高很多,你为了降低保险,只能在今后的几年里尽可能不出事,这高保险金对新公司来说,就是白给他们的。你在他们眼里当然就是一块肥肉了。
我的经历只供参考。反正,在美国,除了车保险,他个人还有医疗保险什么的,不会让个人陷于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