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祸人身理赔的赔偿金额问题,想请教大家。

车是去年被对方追尾后报废,对方保险公司负全责。当时身体经过检查后没有硬伤,但后背总是酸痛,经过半年多的理疗,总算基本康复了。请了个律师来处理我的案子,他最近和我说可以得到的赔偿是我医药费用的2倍,他觉得很合理。我之前做的研究是通常的情况是3到4倍,且我的医疗费用也较为合理(7000刀,并不是over treatment).若按照律师这样算的话,我将只能拿到5000刀左右,我听说若不请律师的话,通常对方的保险公司也会给补偿4000多块(除去治疗费外),所以这样的话请律师的意义基本上看不出来。想听听大家的意见,我这个律师给的proposal是否合理可接受?若不合理的话我能用什么办法让结果更理想一些等?


多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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