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丹麦籍。 起草了同一人声明,附上丹麦护照拍照件,老的中国护照(已无效)拍照件,身份证拍照件,声明这些证件上是同一人。到当地公证处,公证员在所有附件上盖了章(以此证明附件是原件的拍照件),并最后说明我当面签字。 然后我去上一级办理海牙认证,他们打电话说,他们只认丹麦的有效证件, 中国护照及身份证他们不认,所以没办成。 我现在该怎么办啊?去中国大使馆,还是只能回国办理?
办理同一人声明, 遇到麻烦,不知下一步如何?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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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这种同一人证明是在在北京办的,400元一份,副本10元一份,5天之后取,不过要求先提供中国户口已经撤销的证明,否则
-小小试一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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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2025 postreply
19: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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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在公正处办的吗?
-PtLand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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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2025 postreply
05:4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