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IS观察:社会抚养费曾经以罚款的形式而存在,只是近年来才换了个好听的称呼而已。而就行政处罚而言,在实施时必须考虑被处罚人的实际承受能力。如果 超过了其实际承受能力,并导致被处罚人无法生活,不但不能让被处罚人认识和纠正错误,反而会促使其为了生计而作出新的违法行为,这也违背了法制精神。
“挟法夺命”的村书记必须严惩
⊙菁菁远山
图为艾广栋的妻子谢玉凤及5个孩子
据 人民网报道,因为长期被征收令人“糊涂”的社会抚养费,河北省邯郸市邱县梁二庄镇龚堡村村民艾广栋于12月4日上午来到该村党支部书记艾连坤家中讨要说 法,最终却在村支书家中因为喝农药中毒,经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而这件事的直接肇因是,前一天村支书一行5人,以收取社会抚养费为由强行将他家7千多斤玉 米拉走,而这些玉米是他们一年的全部收入来源。
古人说:“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恤民不倦。”但奈何世风不古,继前一阶段发生 河南女车主不堪罚款服毒自杀的事件后,我们发现挟法谋财致人于死地的已经不限于官府这一级了。其实,村书记在古代也不过是胥吏这个档次,这就难免让人想起 古代流传下来的那个段子:“官如大鱼吏小鱼,完粮之民且沮洳,官如虎,吏如猫,具体而微舐人膏”。
如果把这件事情与河南永城发生 的事情进行对比,二者并没有什么实质的不同,都是挟法谋财殘民以逞。只不过前者由路政部门违规实施,后者由村委会越权执法;前者服毒自杀未遂,后者成功告 别了这个残忍的世界。当然,后者的经历和处境更让人悲从心来,不禁使人对作孽者有点剥骨浸皮的冲动。
“催科当岁歉,忍更迫穷 黎。”45岁的艾广栋与妻子不到十年生了5个孩子,从此年年成了村干部催债的对象。由于一次拿不出那么多钱,他们就化整为零收取,有时候拿走2百,有时候 拿走5百,从来没有开过收据。本来一个农村家庭,养育五个孩子已经极为不易,还要不时地上交社会抚养费,这种日子是无法想象的。也是这个原因,男主人才最 终不得不以生命来抗争。
当然,更让人气愤的是,艾广栋死亡后,村支书艾连坤及其家属全部消失,记者已无法联系到艾连坤本人。情绪 激动的艾广栋家属直接将艾广栋的遗体拉至梁二庄镇政府讨要说法,最后尸体居然不知去向。最后政府将尸体送还后,家属反而拒绝透露消息,而有关部门更是一问 三不知,看来这种事情最终极可能被内部“消化”了。
无独有偶,最近曝出的北京“井下蜗居族”一位成员王秀青,不仅要供孩子上学, 而且还要偿还因超生借的六万元社会扶养费,这也是他不得不放弃尊严的原因。为了赚钱养家,他顾不了这些。他说:“2008年,我在路边擦车,城管把我抓 走,把狗从笼子里放出来,把我关狗笼子里,我是想要尊严,那时还有什么尊严呢?”
所谓的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 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但在实践 中,这笔费用非常可疑。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应全部上缴国库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 分。各级计生部门所需由政府财政支付,与社会抚养费脱勾。但社会抚养费的一直去向不明,若不立项审计很难监管。
社会抚养费曾经以 罚款的形式而存在,只是近年来才换了个好听的称呼而已。而就行政处罚而言,在实施时必须考虑被处罚人的实际承受能力。如果超过了其实际承受能力,并导致被 处罚人无法生活,不但不能让被处罚人认识和纠正错误,反而会促使其为了生计而作出新的违法行为,这也违背了法制精神。显然,不管是滦平的王秀青还是邯郸的 艾广栋,他们被征收如此大的费用都是有违这个原则的。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国至少征缴了二百亿社会抚养费,但这个数据也是不准确 的,因为有些地方会少报以向中央多拿拨款,也有些地方会擅自截留超生罚款作行政费用。据浙江律师吴有水说,社会抚养费的去向是一个更大的黑洞,在愿意公开 征费总额的八成省份中,没有一个愿意正面回应有关资料。
显然,如果按照邯郸市邱县梁二庄镇的这种收法,那它肯定是沉淀在村镇这两 个部门了,因为当事者从来都没有看到过票据,那么这位以命相争的超生家庭上交的抚养费极可能成了官员们的下酒菜。倘若这样,那与谋财害命就没有什么区别 了。从这个角度上看,不仅这个协同计生部门作恶的村书记要严惩,而且相关的责任人更要追责。
五花八门的收费和罚款,早已经让这个 社会有难以承受之重,不管是收费还是罚款,最后在实施中无一不从手段变成了目的,成了管理者借机生财的工具,这是政府的失职。而在河南永城和河北邯郸,它 简直就成了百姓的“催命符”,这种事情的出现绝非偶然,而是问题长期累积的必然结果。
清末民初民变风起云涌,就是因为捐税失控造 成的,当时几乎达到了 “无人不捐,无物不捐”的地步,据统计清末民初的十年间农民的抗捐抗税运动总计达到130次之多。而仔细观察一下我们当今的社会,不管是税负还是收费与罚 款,在程度上都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缺乏必要的监管。如何改变这种状态,确实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否则迟早会出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