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一案,谁胜了?


一. 首先毫无疑问。公权力胜诉了。人治胜诉了。他用审判告诉大家,包括挺杨小姐的一帮人,我公权力说的就是对的,证据我公权力可以有选择性的采信。你不认罪,就重重的制裁你。钱(赔偿)可以决定你的刑期,甚至可以不用坐牢。
二. 媒体舆论胜诉了。说什么舆论不干预司法,不影响判案,李天一一案给了我们一个充分的,活生生判例。请大家记住,这绝不是最后一例,无论是挺李的还挺杨的,很有可能的某一天,你将有可能吞下这一苦果。
三. 杨某胜诉了。在公权力的帮助下,竟然实现了自己需要通过艰苦努力都不一定可以换来的金钱。其付出的代价不足挂齿。具体到道德的谴责,心灵的煎熬,良知的不安,那些都是说给别人听的。
四. 挺杨的人们胜诉了,其实是出了一口恶气。据说这些人大都是社会底层的,对社会不公平深恶痛觉的而又没有什么文化和经济实力只会谩骂的人。其实,越是社会底 层的民众,就越需要程序正义。程序正义并不能保证每一个案件的判定都正确,但坚持程序正义能保证大多数人得到公平的对待。一旦突破了这个法律的底线,立法 的精神受到挑战,受害者反而就是你们这些今天欢呼的人了。如果你告诉我说你本就是个生活在社会底层愤怒的贱民,没权利没知识没钱没房子,也不知道本案谁对 谁错,那我告诉你,坚定不移地站在公权力的对面,睁大你渴望探求真理的眼睛,用严厉的,苛刻的,甚至近乎挑剔的目光注视着公权力的一举一动,并随时大喝一 声:你这样做对吗?根据是什么?程序正义体现在哪里?这就是依法对权力机关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监督。想想吧,如果只要警方立案了就一定有道理,只要控方提起 公诉就必然有罪,法院判决了就是铁案,那底层的民众还有伸冤的空间?有钱赔偿就可以缓刑回家,没钱您就是态度不好,重判。你说说这个判例是倾向于社会底层 的老百姓?也许你会说你一辈子都不会强奸,我信。但你的房子会拆迁吗?你会有医疗纠纷吗?商品质量问题会打官司吗?沿街叫卖会被城管罚没和拷打吗?如果你 明明知道你有理,但法官对你的理由不予采信,警方不予立案,当你因为冤案上访的时候警方把你当盲流关起来,过二天又把你当精神病送到精神病医院。那个时候 你在想想你现在对法律的严肃性所采取的非理性态度,你就知道什么叫代价了。仅仅表达我们的愤怒是不够的。我们的确是很愤怒,我们有更大的愤怒。那些贪官拿 走了那么多老百姓的钱,可我们的孩子上不起学,吃不好饭。我们拼命的工作,但我们买不起房子,看不起病。我们连呼吸的空气和喝的水都是脏的,而我们的这些 代价换来了什么?换来了让我们再延迟5年退休?这和公权力从我们的口袋里明抢有什么区别?我们必须严守程序公正。只有法律的不断进步才能至少在表面上给我 们一个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尊严。在我们的内心,有一个理念,那就是程序正义是不可动摇的。
五. 真正败诉的又何止是梦鸽?是国法。
其实,无论是公权力机关还是我们老百姓特别是社会底层老百姓,真正难的是什么?对我们真正的考验是什么?对中国的民主,自由,法治进步乃至将来的宪政治国 考验的是什么?其实不仅仅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排除各种干扰维护法律的尊严,让被告接受法律的制裁;而更重要的是从逻辑推理甚至大量证据上明明知道被告 有极大的可能是罪犯却由于关键证据不足而当庭释放。错放一个嫌疑犯不会天下大乱,可公权力不受到限制和监督地突破法律底线,用违法的手段把违法的人绳之以 法,受害的将是整个社会。想想吧,李天一案件被扒光衣服的难道只有杨女士?梦鸽?所有的女人?所有的母亲?中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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