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套房”书记的杨汉忠

 检索媒体报道可知,与杨汉忠案情节类似的“身边人腐 败”现象,早已成为官场一景。很多官员的亲属、情妇、司机、秘书等,利用自身的特殊身份和隐性权力,扮演权力掮客大肆弄权敛财。从河北省委原书记程维高与 其两任秘书的腐败案,到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与其秘书及家人的腐败案,再到温州“女巨贪”杨秀珠原司机贪污案,概莫能外。

  查处和防范“身边人腐败”,管好领导干部的“身边人”,应成反腐倡廉工作的题中之意。

  具体来说,防范“身边人腐败”乱象,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其一,完善监管制度,将领导干部的“身边人”纳入监管体系。《国务院工作规则》虽然要求官员“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监管制度,把官员“身边人”的“权力”也关进笼子。

  其二,鼓励立体监督,完善问责制度。问题官员及其“身边人”涉贪涉腐,最终往往都会落实为存款、房子、豪车等财产,如果能够创造条件让公众、媒 体更好地对官员的周边进行监督,更便捷地对可疑官员进行检举,出现“身边人腐败”的概率会小很多。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充分公开,监督才不是一句空 话。与此同时,一旦出现“身边人腐败”事件,对涉事领导干部也应进行严厉问责。

  除此之外,还要改革用人制度。许多领导干部的秘书、司机等工作人员多年不换,容易在长期的贴身跟随中结成贪腐共同体。因此,在官员调任、升迁等过程中,可以考虑建立轮换机制和回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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