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奸案不同于个体强奸案,强奸案由于没有同案犯,因此证人就少,所以嫌犯自身的供词就有着很高的参考性,而轮奸案则不同,你一人抵赖 没用,其他嫌犯已经以证人的身份指认与招供,因此在轮奸事实成立的情况下,唯有态度积极、认罪悔过,争取宽大处理才是理智的选择。而李天一,却始终在顽 抗,其母梦鸽更是掀起舆论狂潮,生怕全世界不知道其子涉嫌轮奸,更让全中国人当起了“陪审员”,一起监督此案的公正性。
在此案中,李双江 老师却采取了和梦鸽不同的做法,关于是否动掀动舆论的问题上,不知道他们夫妻俩是达成共识还是已经分歧严重,但至少李双江采取的隐身策略,是最好的选择, 的确,让人忘记这个轮奸案是李双江之子所为,甚至不知道有这起案件,不论对李天一还是对李双江都是有好处的。但不甘寂寞的梦鸽老师,却把一切都搞砸了。
真是机关算尽即成拙,救子不成反害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