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捉内鬼还是搞迫害 国家形象遭民意肢解

捉内鬼还是搞迫害 国家形象遭民意肢解

2013-09-12 09:59:57  **多**维** 

1963年,美国前总统肯尼迪(John F.Kennedy)在西德市政厅柏林墙前的演说,被广为传颂。尤其是其中提到的“不要问国家能为你做什么,你应该要问自己可以为国家做什么”,更是成为一段佳话收藏于肯尼迪经典语录中。50年后的今天,中国知识阶层对这句话终于有了新解——不要问国家能为你做什么,你能为国家做的,就是在微博上少说一句话,免得给国家形象抹黑。

此揶揄和进阶版本正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即兴而作。《解释》全文共十条,目前尤以第二条和第三条被广为讨论。其中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即被量化,“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一个明显的表征是,“转发500次”已经成为热门词汇,荣登各路媒体头版之外,在民间舆论场也始终高烧不退。

“情节严重”如何认定?为何是转发500、浏览5,000?这一上限是拍脑袋决定的,还是如发言人所言是实证研究决定的?这些谜团还没有解开,《解释》第三条罗列出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七种情形中提到的“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际利益的情形”,复又产生新一轮的反诘和疑问:损害国家形象、危害国家利益、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等宽泛规定,都是不可界定的法律概念,会不会成为滥用公权、打击报复、迫害言论的工具?

《人民日报》可不这么看。来自于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谢望原的《言论自由的法律边界:不得诽谤他人》,意在厘清公众的这种担忧。“我们在充分享有发表个人意见高度自由的同时,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为言论自由设定的底线”。而且对“两高”新规进行高度评价,“既为当前认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犯罪提供了科学的、操作性极强的指南,又为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地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行为行使公诉权提供了司法根据。”只是,何种言论会被视作有损国家形象和国家利益,肩负着言论引导作用的党报却从始至终都不愿详解。反复强调的“科学的”、“操作性极强的”,却在民意反弹中变得不堪一击。

谢望原的同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开始唱反调,而且也没有前者的长篇宏论,只是留下一句话供同行们品评——“国家形象的好坏,取决于当政者的行为是否文明,不是民众会不会讥谤。”香港《明报》官方微博免费将此话当做应时应景的名言予以推广。当然,张教授还有更直白的反诘被湮没在网络大潮中,“国家出了刘志军、刘铁男、薄熙来和蒋洁敏,形象不会受损,网上有人说句不好听的,立马受损了。”

西南科技大学中文系主任陈建新更实在,设计的问题也符合大众口味。

“高院说的:‘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是什么意思呢?假如我说,‘中国是个贪腐盛行的国家’,是不是就损害了国家形象?是不是会把我抓起来?恳请高院再出司法解释,说明每一个P民嘴里笔下应该有的国家的标准形象是什么。”自由撰稿人卫庄懒得去设问,只是仰天长叹一句“微博已死”。因为只许州官制造“有损国家形象”的事、不许百姓发布批评政府言论的大势已定。

在众多嘈杂言论中,能如北京大学教授吴必虎一言以蔽之的还是少数,“谁在影响国家形象?一目了然!”比照而言,北大教授张千帆的《堵塞言路将损害“国家形象”》,算得上是前者的加长版。如此珠帘合璧,同声共振,着实为北京大学这座高等学府增添了“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风骨。只不过,张千帆在文末提到的“真诚希望”,在现实境况面前却成了一种悲凉的点缀,“我真诚希望自己的国家尽快改进形象——无论是什么意义上的‘国家’,也无论对内对外。但‘国家形象’不仅取决于多数国民的素质,也取决于政府自身的修为。无论中国社会现状如何,政府对网络言论的宽容是会为这个国家的形象加分的。在面对外国友人时,我至少可以说,这个国家虽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网络是自由的;我们可以自由批评政府,而不用担心‘国家形象’、‘国家利益’、‘国际形象’等种种‘莫须有’的罪名,因为我们有一个宽容大度、从善如流并因此而值得尊重的政府。”

  另一位北大教授孔庆东则没有这么幸运,虽然保持着缄默,却也难逃躺着中枪的厄运。因为其早在2011年发表的一段微博被重新翻了出来,“利用秋末多雾,美国又一次发动了气象战。中国东部从黑龙江到江浙全部陷入雾霾天气,公路交通中断,飞机无法起落,有毒粉尘弥漫,汉奸配合美国使馆蛊惑人心,央视白眼狼嫁祸于政府,中国已不战自溃。”说中国不战自溃,这不是损害国家形象是什么?马上就地正法!不管是孔庆东的拥趸,还是反对派,都乐意在这个节骨眼儿联手推出一个典型,以达到公然挑衅“两高”的目的。

如果围绕国家形象算起旧账,恐怕鲁迅、柏杨等人都不能幸免,甚至中国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也在列。《新周刊》执行总编封新城首先将鲁迅推向前台,“鲁迅的言论应该算有损国家形象吧?”因为此二人一个揭露了国民的劣根性,一个愤怒地喊出了“丑陋的中国人”。可是,没有人否认他们是中国最杰出的作家之一,因为他们的杰出正体现于切中要害的批判性。至于莫言,其代表作《蛙》中对中国计划生育惨绝人寰的嘲讽和批判,难道不是对国家形象的公然损害?更何况,此书已经被译作多国语言,更随着莫言热名声大噪。按照“两高”的新规,是不是这也应该算在损害国家形象之列?

事实上,旧账算的越多,历史遗留问题扯得越远,越说明拿着鸡蛋砸石头是多么无力。人们都想问一句:究竟谁在损害国家形象?中国的外部形象究竟为何?比如以反宪政反民主之名维持一党专制,以钳制言论自由来维持表面上的政通人和,甚至于长期以来的官员腐败、贫富分化,这些“中国问题”都不是几个网民在微博上说几句话就能营造出来的。学者赵士林的连续追问可以作为参考,“在一个民主时代反竞选,在一个法治时代反宪政,在一个全球化时代反普世价值,在一个信息化时代反网络,在一个共和时代反公民权利,在一个改革时代反改革,在一个思想解放的时代反批评,在一个贪腐遍地的国家打压民间反腐力量,在一个特权横行的社会迫害伸张民众权益者,还有比这更野蛮更无耻更严重更才猖獗更可憎地损害国家形象吗?”刨除附带的情绪,也有很多真材实料值得反思。

更有笑点的段子是,凤凰网官方微博转发了一张“爱女心灵手巧”的图片,人民币上的毛泽东头像被工工整整地剪了下来。有网友追问道:损害国家形象了吧?随后“哈哈”声一片,算是集体的狂欢。

所有跟帖: 

小习是在学北朝鲜金三胖。。。 -老看客- 给 老看客 发送悄悄话 老看客 的博客首页 (16 bytes) () 09/12/2013 postreply 11:02:07

他被多头夹击。 -lluvia- 给 lluvia 发送悄悄话 (11 bytes) () 09/12/2013 postreply 11:10:42

谣言确实应当打击。但老共这个谣言大巫竟然对民间的一些谣言小巫挥舞起法律大棒, -老看客- 给 老看客 发送悄悄话 老看客 的博客首页 (220 bytes) () 09/12/2013 postreply 12:48:12

大巫整小巫?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能点灯?和和。。。 -老看客- 给 老看客 发送悄悄话 老看客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12/2013 postreply 12:57:24

如果有权力机关硬说你造谣呢? -I751- 给 I751 发送悄悄话 I751 的博客首页 (84 bytes) () 09/12/2013 postreply 12:53:03

权力机关硬说你 is a spy ? Remember WanHong Li ? LOL -ManOfHonor- 给 ManOfHonor 发送悄悄话 (78 bytes) () 09/12/2013 postreply 1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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