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草女士的错误在于思维不严谨。她举得 MALL 在北京就一个,再有一个稍微微小一些的。

北京这么大这么多的人口交通又非常的堵,除非你住在这个MALL 附近,否则去这MALL在路上就要花1到几小时的时间,如果她说住在这个MALL 20 分钟车程以内去这个mall 购物等要比美国方便省时间那是可以的(这里且不说由于人口组成,消费习惯观念的不同导致两国在这方面是否有可比性;也且不说这个mall 里有没有普通百姓日常所需的便宜的东西),再远的人去这个mall 就不见的比美国方便了。如果想使每个北京人都能快捷方便地进入这样的mall 消费,那得有几十个这样的mall, 那样的话这样的mall 恐怕都要关门生存不下去了。所以这样的mall  数量不会多,在中国的消费对象也只能是比较有钱的比较时髦的少数人,而不是为每一个普通百姓日常生活服务的。

如果香草在北京就住在这mall 旁边,以她的消费习惯消费能力对她自己而言在北京比在美国更方便那是对的。 但她以一个北京的极端的 mall  与自己在美国普通城郊的日常购物等做对比得出中国在这方面比美国强这么一个比较普遍性的结论是不严谨的,那个mall 不具代表性。如她住在离这个mall  1,2小时的地方她还会说这样的话吗?

中国在进步在发展,这是事实也是好事,但因此拿来与美国做对比的话,作者应该知道这是很容易引起争论的话题,那自己的描述就要尽量的客观,思维要尽量的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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