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前提是孩子的妈真的是家庭妇女,如果小孩没满12岁,那离婚的男人是比较悲惨,还要

支付前妻生活费,具体多少不清楚了。

但好像去年婚姻法改了。我以前工作那城市的女友打电话来八卦,说是她圈子里有一对老德夫妻离婚,女的一直都是家庭妇女,小孩12+,女的要求男的支付女方生活费,被我们那边法院拒绝。

理由是小孩已经满12岁,不需要女方待在家里照顾了,劳动局会安排女方再就业培训,把那女的差点没气死。

如果女方也有工作也有相当收入,无论小孩多大,基本上不存在付前妻生活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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