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经济发展来追求政绩合法性是很多共产党国家进入政权晚期后的普遍模式。在政权的前期,通常以革命和镇压“反革命”等暴力运动建立其统治地位,经过和平建设进入政权晚期,都会陷入意识形态失灵的困境,因而只能依赖其政绩来赢得合法性。
所谓苏联模式就是如此,特别是在勃列日涅夫时代(1967年,勃氏宣布建成“发达社会主义社会”)。人们往往以为告别暴力革命和红色恐怖是共产党政权的进步,其实这是权力阶层对意识形态的彻底否定,一个资产阶级化的特权集团必然开始向资本主义转向,但同时他们又不愿接受民主和法律的制裁,两难之下,就不可避免地走向它的晚期综合症。
对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其发展模式可选择的空间极其有限。只要一党独裁,就不存在真正的市场和竞争,也不存在什么法治和自由,一切都难以摆脱权力的干涉和操纵——直接的或间接的。这不仅是因为特权阶层怕失去对国家的控制,更大的原因在于庞大的官吏寄生群体,他们加入共产党就是为了特权和不劳而获。任何有益于发展的改革都有可能触动这个权力金字塔的基础,导致长城自毁。因此,苏联模式即使可以辉煌一时,也只是昙花一现或回光返照,它注定是没有未来的,或者说,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它就在不可避免地走向死亡。这是它的基因注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