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回国后有关退税的问题

我2010年回国(绿卡),美国已没有住宅了,一些邮件是转到朋友处的。

最近我朋友搬家,才给我转来去年IRS寄的2010退税通知,但没有收到支票;以及一个2011年的利息通知(可能是从我没领的税中来的)。

我的问题是:1)先在已经1年过去了(大概朋友疏忽,当时没有将信寄给我或通知我),是否税还在那放着准备寄给我?2)我现在国内,要求支票直接寄给我可以吗?还是最好寄给美国朋友?一个与我完全无关的地址可以吗?(朋友搬家前的地址我在回国前把驾照地址转过去了,也可以算我在美国的地址)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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