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中国户口制是非人道的

回答: 中国户口制是非人道的Tianyazi2012-08-31 19:51:07

建国以来,中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大致可划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1958年以前,属自由迁徙期;第二阶段,1958年~1978年,为严格控制期;第三阶段,1978年以后,半开放期。

 

1. 第一代领导人时期

 

1954年,中国颁布实施第一部宪法,其中规定公民有“迁徙和居住的自由”。

1955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规定全国城市、集镇、乡村都要建立户口登记制度,开始统一全国城乡的户口登记工作。

1956年、1957年不到两年的时间,国家连续颁发4个限制和控制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文件。

1958年1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标志,中国政府开始对人口自由流动实行严格限制和政府管制。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在事实上废弃了1954年宪法关于迁徙自由的规定。

1975年,宪法正式取消了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此后一直没有恢复。

 

2. 第2代领导人时期

 

1984年10月,国务院发《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集镇落户。

1985年7月,公安部又颁布了《关于城镇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农转非”内部指标定在每年万分之二。同时,作为人口管理现代化基础的居民身份证制度也在同样的背景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5年9月宣布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终于使户籍制度做出了相应的初级改革。

3. 第3代领导人时期

 

1997年6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小城镇户 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从农村到小城镇务工或者兴办第二、三产业的人员,小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 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小城镇购买了商品房或者有合法自建房的居民,以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1998年7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解决 了新生婴儿随父落户、夫妻分居、老人投靠子女以及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房、合法稳定 的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可准予在该城市落户等几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4. 胡锦涛,温家宝时期

 

上海
上海市政府近日公布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
法》的通知,立刻获得中国各方舆论的高度评价,称上海这一自1978年以来第四次
户籍制度改革,将引发全国连锁效应。
广州
在2009年1月份,广州市高层领导表示,将在花都、番禺试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
记制度,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的市内户口准
入制。
社保改革
除此之外,备受关注的社保改革,公众呼声最高的“社会保险范围全覆盖”也
与户籍制度密切相关。
就业、医疗、养老……2009年,户籍制度正成为社会力求变革、寻求机遇的一
个突破口──通过户籍制度改革,给地方引进人才和技术,激活地方经济;通过户
籍制度改革,促进创业和就业;通过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农民工失业”的民生诉
求。
广东农民工入籍
“农民工积满60分就可以申请入户。”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在广东破冰。
2010年6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
指导意见(试行)》,该省计划从今年起到2012年,引导和鼓励180万名左右农民工通
过积分制入户城镇、融入城镇。现在,广东省发改委和公安等部门正在研究,按照
每年60万名的额度制定分解指标下达各地。[2]
《意见》明确农民工入户城镇计划指标重点向中小城市和县城、中心镇倾斜,
在政策上,可以个人已有积分的50%作为奖励加以引导。
广东公安部门指出,在权限设置上,《意见》既强调全省的统一性,又注重赋
予地方自主权。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指标由省统一指标和各市自定指标两部分构
成,省统一指标全省互认、流通和接续,各市的自定指标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人
才引进政策设定。也就是说农民工或可以在居住地获得另外的加分项目。
积分制采取总量控制、排队优先的原则,并非达到分数都可以入户。要根据该
市每一年的经济发展情况,相应制定出可入户的数量,按积分的高低进行排队。
《意见》对农民工入户城镇后的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配套制度改革方面做出
明确规定。
《意见》提出为农民工提供农民工公寓和其他住房救助保障服务。农民工自行
居住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一定的租金补助;招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可以在
符合城乡规划并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范围内按规定建设农民工宿舍,有条件的地方
可探索在农民工密集地区建设农民工居住小区。
农民工子女就读方面,规定各级政府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建设发展
规划和义务教育总体规划,有条件地区实行农民工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学校。
为了帮助买不起房的农民工顺利在城镇落户,《意见》明确允许一定规模的企
业设立户籍集体户头,其他的可由当地政府指定户籍代管机构。
《意见》还探索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置换城镇户口办法。户籍在
城镇周边的农民,在城镇稳定就业5年且自有住房,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将宅
基地使用权交回的,积分未达入户条件也可以直接申请入户城镇。
另一方面,对达到入户城镇积分条件,但不愿意交回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农民,
可以拿城市“绿卡”──创造性实施农民工城市居民居住证制度。“绿卡”在《广
东省居住证》上作标识,持有人除可以享受居住证一切权益和公共服务外,还可以
在居住地享受子女义务教育、高考、参军入伍待遇和权益,创办企业的可以享受户
籍居民同等补贴扶持政策、领取各级科技项目资助资金,以及申领廉租房、社会救
助等等。“绿卡”有效期3年,持卡人可以在此期间选择是否真正入户城镇。

 

 

户籍制度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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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农民工能在城市买房后,成为城市居民的呢? -Tianyazi- 给 Tianyazi 发送悄悄话 Tianyazi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31/2012 postreply 20:49:34

农村户口有什么不好呢?农村户口有地, -西门观雪- 给 西门观雪 发送悄悄话 (179 bytes) () 08/31/2012 postreply 20:58:18

这是真的。 -Tianyazi- 给 Tianyazi 发送悄悄话 Tianyazi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31/2012 postreply 21:04:21

所以中国高层一直不主张土地私有化 -勿来三- 给 勿来三 发送悄悄话 勿来三 的博客首页 (78 bytes) () 08/31/2012 postreply 21:09:24

我同意。 -西门观雪- 给 西门观雪 发送悄悄话 (41 bytes) () 08/31/2012 postreply 21: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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