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ally agree.

比如说: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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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合法权益", not 公民的非法权益 -勿来三- 给 勿来三 发送悄悄话 勿来三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21/2012 postreply 12: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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