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中国的“法律”之下,还有“规则”、“细则”、“办法”等等条文。彼此之间相互矛盾、抵触屡见不怪,执行起来非常“灵活”。因此混乱之状不一而足。
本人 2001 年通过《输入大陆专业人才计划》取得去香港的工作签证。根据规定,需持《港澳通行证》进入香港。《通行证》上要同时有大陆的出境许可(J 签注)和香港的入境许可(工作签证)。每次进入香港都要盖一个很大的入境章,上面详细注明最长逗留时间、雇主等资料,占大半个页面。
我家比邻香港,每周往返。《通行证》很快就盖满,于是要去换证。被告知要重新办一个 J 签注。证件加签注要数百大洋(与初次办理同价)。我觉得不甚合理,于是咨询省公安厅、省出入境处、区公安局。答复当然是五花八门,各有一辞。最后在某“领导”的意见下,费用减半。
滑稽的是,中国的口岸边检人员竟有不认识中国的 J 签注,好奇地问我--J 签注是否是“记者”的缩写。业务水平可想而知。
后来取得美国工作签证,要从香港赴美。因为赴美之前我一直在香港工作,因此是按规定持《港澳通行证》去香港,工作数日。然后在香港直接飞美国,持中国护照和美国签证入境。
工作数年后,回国探亲。《港澳通行证》早已过期,于是持中国护照返国。在中国口岸被留难,问我护照上为何没有对应中国出境章。我出示过期的《通行证》,并如实解释。口岸边检如临大敌,说我违反出入境条例,要严加处罚。
我说:每次出入境,我均持有真实、有效证件,并根据相关规定使用,如何违反条例?对方哑言,请示领导。扰攘数番,终于放行。反观香港口岸则通情达理,只需如实相告,证件有效,都会畅通无阻。
后来在美定居。妻子回国探亲时想换中国护照。告之曰要先取消户口。中国公民为何要取消户口?答曰:“你在美定居,户籍就不在中国,因此要取消”。咋听之下,似乎言之有理。但再一细想,似乎不妥。在中国许多事情还是要有《户口本》才能办得成。妻子在中国尚有房产。没了《户口本》,交易过户就麻烦了。于是好言相询。答之曰:“你将来若有需要,可以重新恢复户籍。要到驻外使馆开具放弃外国居住证明”。“恢复户籍”?有那么容易么?在户籍制度未完全改革之前,要中国公民放弃户籍是一个不实际的做法。
至于外籍华人要办个中国签证,更是诸多刁难。首次办理要出示原中国护照。虽说一国有独立自主之权,但总得合理、公允。如果不念香火情,外籍华人便是普通外籍人士,为何要中国护照?如果念香火情,便应提供更方便、快捷、经济的途径让他们进入中国。为何搞得比普通外籍人士还麻烦?
这些争议性问题,论点无非是“杜绝双重国籍”,避免“吃里扒外,霸占中国资源”,等等。
中国人聪明才智之士多得很。真的玩双重国籍,办法多着了。平心而论,如果在中国没有付出过,凭一本中国护照,能占多少便宜?
宗教、伦理、道德往往宣传因果、轮回、报应。因此俗语有“好人有好报”、“好人一生平安”等说法。抛开唯心论,其实很简单--你与人为善,人家自然对你有好印象,有意或无意中会对你回报;反之亦然。这种因果对个个人,对国家都适用。
中国政府目前的许多政策、方针、法规,通常没有顾及大家感受,执行起来口径又不统一。因此百姓很多怨言。这些怨愤积压起来,导致了人与人关系紧张、社会没有信任感、更谈不上“和谐”了。
真心希望中国能发展一个理性、和善、和谐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