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能没说清楚。如果那假设成立的话,胡以此搞薄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1。以薄的身份,他的太太与那老外搞得那么亲密,这是不正常、不允许的;
2。在那老外死之前,薄家与他的亲密关系可不是一天、两天。如果人家是想要知道点啥事情的话,可能十件有八、九件已经满意了。
3。再说,搞死那老外,可能还不一定是因为其敏感的身份,有可能还是因为利益的纠葛、感情的纠葛,等等
4。最坏的一种可能性是,薄夫人上了人家的“船”。

你看,我有成为福尔摩斯的潜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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