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一个位置其实并不是很合适。至于是你,还是他,那就看这公司需要谁更多一点。这个我想所有合伙人投资方都应该有共识的,具体的反映在股份分配上。投资方拿大头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没有成熟产品,正在运行的公司),那么剩下的,就可能会给中间人几个点,领导的亲戚几个点(assuming government officials were involved)。但是,在除去投资方的份额后,你们两个应该是拿大头的。谁拿得多,谁就是当仁不让的CEO.
如果你拿得多,说明你的贡献与价值是被认可的,没有理由你不是CEO, 除非你自己不要,或者你待人接物特别差,所有参与方都不同意,那么说实话,我不看好这个合作。如果他拿得多,那么你其实也认可了他的价值比你高,那么你是争不到这个位置的。
如果你们两个人平分,那就只能商量了。但是,有一点要记住,同美国不一样,中国绝对是总经理负责制。讲得难听点,总经理上任签个合同把所有的钱都提走,你也没办法。一般来讲,这种合作就要订好合同,多少额度以上,需要共同签名等等。
你说的被挤走的可能性当然存在,怎样保护自己呢?假如你股份少,也没有总经理的位置,你应该要求以独立合伙人一起注册,同时一定要有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身份,如果能够拿到否决权最好(可能性较小)。这样的话,你应该可以保护自己的一些合法权益。至于CTO这种空衔,有没有都无所谓,但是VP这样的实衔一定要拿一个。
如果,谈半天,什么都不给你(董事、注册合伙人等等),那么对不起,你还是不要同他们浪费时间了。
Good lu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