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按照刑法,国家公务人员贪污受贿达3千元(有一说是5千元,我没有核查刑法原文)就可以判刑、开除公职,10万元可以判死刑。
但是,中国是一个人治国家。刑法写的是一回事,具体执行结果则可谓是千差万别,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背景如何。我们看到,这些年那么多上千万、上亿、甚至几十亿的贪官,大多数也就是一个死缓了事。对于贪官们来说,只捞个几十万、百把万,都不好意思亮出来“丢脸”。
其实,根本都用不着与贪官们攀比。以种种理由报销、贪污课题经费,在国内是非常普遍的做法。非法侵吞课题经费,是在学术界混得好的人的重要灰色收入来源之一。查一查那些学霸、大腕,比老段捞得多的比比皆是。
所以,考虑到这些实际情况,老段确实是被判得太重了。
另外,我认为大家也不应该因此而指责老段的妻子(若他们已经离婚了就该称前妻了)。我倒不是说老段对妻儿不好就活该坐牢,而是我深信他妻子(or前妻)绝对不会想到她的检举揭发会将老段送进班房。唉,都是被大贪官们被轻判误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