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时筷子插喉自杀未果 许宗衡面临死刑(图)
2011/4/22 消息来源:苹果日报
深圳前市长许宗衡受贿案,昨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控方指,许在深圳任职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 3,318万多元(人民币.下同),应以受贿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法院没有即时判决,择日宣判。由于受贿金额庞大,根据受贿罪的刑法,许面临判处死刑。
现年 55岁的许宗衡,在 2009年中事业如日方中之际,突然涉严重违纪遭当局调查,震惊整个深圳官场和香港商界。去年 8月,中纪委对他进行了立案检查。
根据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2001年至 2009年,许宗衡在担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市常务副市长、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深圳市顺嘉高新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区委原书记余伟良等九个单位或个人在变更土地规划、承揽工程、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3,318万多元。
法庭上,检方出示了有关证据,许的代表律师为他进行辩护,但官方媒体没有透露具体内容。数十名市民、媒体记者和许的亲属获淮入庭旁厅。
此前有报道,许宗衡除受贿外,还包括巨额贪污、买官、生活腐化,而其中最严重的指控是买官。消息指,在拘留初期,许一直不愿供出罪状,甚至以筷子插喉企图自杀。由于案件牵涉众多内地政商界人物的千丝万缕关系,当局所以选择在异地河南郑州对其进行一审,避免受干预。
内地对贪污罪的判决,根据情节轻重:个人贪污数额在 10万元以上的,处于 10年以监禁或终身监禁,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由于许宗衡受贿高达 3,318万元,难逃死刑。
许宗衡简历:
2007年06月27日14:42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
许宗衡,男,汉族,1955年7月生,湖南湘潭人,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3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
工作简历
1972年3月-1974年8月,湖南省衡南县宝盖农场知青,任场长、副指导员;
1974年8月-1976年8月,湖南省交通学校汽车专业学生,担任班长、校学生会主席;
1976年8月-1977年9月,湖南省衡阳汽车修配厂技术员、政治处干部;
1977年9月-1978年12月,湖南省衡阳市经委组干科干部;
1978年12月-1986年8月,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副科长、科长;
1986年8月-1990年4月,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其间,1984年6月-1986年9月湘潭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
1990年4月-1993年1月,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副厅)、组织部部长;
1993年1月-1994年7月,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处处长;
1994年7月-1996年8月,深圳海天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总编辑(副局级)(其间,1994年2月-1996年1月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1996年8月-2000年1月,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市经济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正局级)(其间,1997年8月-1999年8月在美国国际东西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班学习);
2000年1月-2000年5月,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局级);
2000年5月-2003年8月,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2000年6月),市党建研究会会长(2000年8月),市人才研究协会会长(2002年9月),省党建研究会会长(2001年6月);
2003年8月-2005年6月,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05年6月后,中共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