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的很多理念都是对的。但是,他们的很多做法却激进,是在破坏这个国家的基石。以这次同性恋的婚姻判决为例:我认为同性恋者有他们自己的权利,他们的诉求也是合理的,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最高法院的做法却是错误的。因为他们拥有的是解释宪法的权力,而不是立法的权力。立法的权力归于国会。最高法院这次的做法,等于是直接给尚未通过同性恋合法化的州直接立法。这样的做法带来的恶性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由少数几个非民选的,精通法律的智者对全国人民立法,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做法,是独裁的开端。
有关这个问题,首席大法官的论述比我清楚得多。大家应该去认真地读一读。
我为什么不支持民主党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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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一句首席大法官的话:“这绝不是宪法的胜利”。
-Wjin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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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2015 postreply
1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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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觉得这个是很坏的先例。大法官不应该越权。其实这个在o8上台这些年愈演愈烈。似乎只要多数人支持,就可以越权。
-知人知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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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2015 postreply
1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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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的暴政就这么来的。
-Wjin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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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2015 postreply
13: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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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in总,这是释宪,不是立法。释宪成立的结果,就是原有宪法条款的内涵外延在全国自动生效。
-老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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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2015 postreply
13: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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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释法,因为宪法中没有有关同性恋的论述。
-Wjin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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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2015 postreply
15: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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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纯属误解。高院之所以介入是因为案子一直打到高院
-黄玫瑰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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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2015 postreply
15: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