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和普世的荒唐

这两天同性恋的议题搞得热热闹闹的,据说同性恋是人权。如今同性恋合法了,那么是否在以前,我们这个社会都是一直是反人权的呢?  自己本身并不够格成为普世呢?
 
普世国下一步是不是一定要在把红旗叉满全地球,让全世界所有国家都允许搞同性恋?  如果某国反对,是不是就可以以这个为借口向那个抵制普世的国家制裁,甚至开战了呢?
 
放在了地球的范围内,据说现在有23个国家允许同性恋结婚, 显然同性恋合法不占多数。也就是说同性恋的人权一说,并不属于普世, 而相反的反同性恋的才是普世。 是不是以反同性恋的普世可以要求捍卫同性恋的普世坚决制止同性恋行为,否则就制裁,甚至开战呢?
 
上面的假设有点荒唐,但只是用同性恋的一个议题来说明了,所谓人权呀、普世呀,本来就很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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